說來諷刺,就在立法院通過考試院人事案同時,民進黨蔡政府醞釀已久的「聘約人員人事條例」草案再次被端上枱面,院長黃榮村盛讚大砍考試委員是「進步立法」,主張政府人才「跨域流動」,副院長周宏憲認為「契約用人」是趨勢,配合由行政院人事總處領銜推動的「聘約人員人事條例」草案;考試院還沒被廢,已然自居「虛級化」地位,連公務員相關法案都居位為「會銜機關」,文官體制還沒被破壞,考試院倒自己先挖了一個破口。
文官體制危機重重,考試院自挖破口
民進黨對所謂的「文官」─依國家考試進用的公務員,向例不信任,這個不信任感並未隨民進黨兩次執政而改變;早在前總統陳水扁執政時期第二00六年,就推動「聘用人員人事條例」草案未果;蔡英文總統執政,第一任四年就急急如律令地讓「機要晉用」之政治幕僚大舉進入政府,旋即修改《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擴大三級機關首長政務任用範圍,修正「駐外機構組織通則」,非職業外交官得駐外上限放寬到百分之十五,號稱活化人才晉用,機關到底變得多活?跡象不明顯,月領二十七萬的「口譯哥」趙子翔則成為「活化代表號」,如今若再通過《聘約人員人事條例》,口譯哥立馬就地「合法」。
蔡英文第二任就職才兩個月,就通過《農田水利法》,取消基層選舉改官派;綠委鄭運鵬想推鄉鎮市長官派未果,綠委蘇治芬再推《農會法》,擬增加十二席國會農理事讓給「政府派任專家進駐」,還不出民進黨支持力度到底多大,但萬變不離其宗,掌握不了的就「刪掉」或「取消」,這實在是蔡英文遠遠超過陳水扁的最大「功績」。
根據人事總處的規畫,三職等以上「聘約人員」可以在進用滿三年後擔任「有職稱職務」,任何制度不可能全美,「三年熬成婆」,究竟是走後門還是開大門?當然見仁見智,人事總處澄清重點有幾:第一,國家考試進用公務員依舊是用人主軸,聘約人員不是公務員,也不影響其升遷權益,更不會破壞文官考試制度;言之成理,但政府機關員額法定,當聘約人員可以佔「有職稱職等」的職務,就是讓國考人員在起跑點上落後,即使用人首長自認公平,但雙制雙軌本身就是授人不公平的口實。
聘約僱人員,為「八行書」找到出路
第二,現在約聘僱人員制度存在已久,法治基礎不足,「聘約人員人事條例」草案的內容,基於政府和聘約人員是公法契約關係,從進用、考核、勞保勞退與應遵循的公務員行為,做完整的法制規範。立意良好,約聘僱人員的確「行之有年」,就像「考試用人」是「中國悠久傳統」故而有考試權的設計一般,「人事八行書」也是「中國悠久傳統」,而且台灣浸淫甚深,完全習慣,從中央到地方各級政府都有約聘僱人員,所占比重不輕,從一成到三成不等,很大部份都是八行書的產物,網路時代簡單點,八行書都免了,一通電話或LINE足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