苑裡反瘋車自救會 佔領能源局辦公室

2014-03-18 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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苑裡反瘋車自救會18日佔領經濟部能源局,抗議能源局縱容通威公司,不符風車安全距離。(取自苑裡反瘋車自救會臉書)

苑裡反瘋車自救會18日佔領經濟部能源局,抗議能源局縱容通威公司,不符風車安全距離。(取自苑裡反瘋車自救會臉書)

苗栗苑裡反瘋車自救會50多名成員, 18日上午約10時,發動突襲佔領能源局局長辦公室,要求能源局撤銷施工許可、訂定風車安全距離,並承諾不得通過工程展延,以保障苑裡鄉親及台灣沿海居民安寧生活的權利及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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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救會成員18日早上分成兩批,一批在能源局大廳靜坐,一批攻占能源局局長室門口,以擴音器播放風車吵雜低頻聲,讓官員體驗人民的痛苦感受,並試圖進入局長辦公室,與局長對話。能源局則將局長辦公室的大門深鎖,並動用大批警力阻擋。

自救會指出,再生能源發電設施之開發使用,其點狀使用面積不得超過660平方公尺,然而通威公司在苑裡施設風機設備的使用面積,包含其葉片旋轉範圍,已達3800平方公尺以上,明顯違反《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6條所得容許使用範圍;而能源局發給全台各地的風機施設許可,都不符合上述規範,全台灣所有的風機都是違法工程。

自救會表示,要求能源局立即撤銷違法准許的風機施工許可、訂定風車安全距離,及不得對通威公司在苑裡的風車設施執照再做展延,以保障苑裡鄉親和沿海居民的生活權利、生命安全。

自救會成員說,苑裡鄉親抗爭一年半,北上多次陳情,能源局官員罔顧民意、放任環境公害,無視財團以暴力攻擊鄉親等惡劣行徑,迫使苑裡鄉親忍受風吹雨淋走上抗爭之路。

經濟部能源局下午表示,經查此案符合環保署《環境影響評估法》及《電業法》、《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等法規,未來風機運轉產生噪音,可依《噪音管制法》規定進行管制;至於許可證展延,目前還要等施工業者提出申請後再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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