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軍下士洪仲丘命案,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28日宣布判決,仍判前陸軍542旅長沈威志無罪,其餘8名原本有罪的軍士官,有6人改判4個月至1年6月徒刑,但都緩刑2年,另有2名士官改判無罪。全案可上訴。
洪仲丘命案發生時共18位軍士官被起訴,最高院去年將沈威志等9人涉案部分發回更審,今天高院更一審宣布判決,其中,除沈威志高院更一審被判無罪,時任542旅副旅長何江忠判其有期徒刑1年6月,連長徐信正也是1年6月,緩刑2年;副連長劉延俊、士官長陳以人均被判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上士范佐憲被判刑1年2月,緩刑2年。
另外,本案另外2名被告郭毓龍、羅濟元,二審原本均被判刑,但高院更一審改判他們無罪;被告陳毅勳被判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
4年前洪仲丘因涉違反營規,被送到禁閉室操練7天後,死於中暑造成的多重器官衰竭,事發後輿論譁然,引起25萬白衫軍上街抗議,除了促成軍法案件在非戰時一律改由普通法院審理,這股民怨最後也推動、讓洪仲丘姊姊洪慈庸日後代表時代力量當選立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