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士頓馬拉松爆炸案》上訴法院推翻炸彈客死刑判決!認定陪審員立場偏差

2020-08-01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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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士頓馬拉松爆炸案被告喬卡查納耶夫出庭受審的素描圖(資料照,美聯社)

波士頓馬拉松爆炸案被告喬卡查納耶夫出庭受審的素描圖(資料照,美聯社)

2013年4月,美國波士頓馬拉松活動發生爆炸案,造成2人死亡、超過260人受傷的慘劇,兇手是車臣裔查納耶夫兄弟,哥哥塔米爾南在與警方槍戰中身亡,弟弟喬卡則中彈受重傷,之後被捕送醫,並於2015年在陪審團建議下被判死刑,不過美國聯邦第一巡迴上訴法院7月31日推翻原判,理由是地方法院未公正篩選陪審團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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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審員曾貼文罵「人渣」、「廢物」

儘管事件發生地麻薩諸塞州1984年就廢除死刑,但喬卡(Dzhokhar Tsarnaev)被起訴的30項罪名中,有可處死刑的聯邦罪名,因此在陪審團建議下,地方法院判處時年20歲的喬卡死刑,不過當時擔任陪審團團長的女性,被發現曾在社群平台稱喬卡是「垃圾」,還有陪審員在宣布判死當天,貼文說喬卡是「人渣」、「廢物」,「被處死前會被關在牢內被人遺忘」。

喬卡的律師就死刑判決提出上訴,理由之一即陪審團篩選不公,而上訴法院2019年開庭審理。主審上訴案的法官歐圖樂(George A. O’Toole)發現,當時審判的2名法官對陪審員的相關貼文,不追究也不撤銷他們的陪審員資格。上訴法院7月31日宣布判決,認定審理喬卡案的地方法院法官未公正篩選陪審員,要求地方法院重新審判。

未公正篩選陪審員 上訴法院推翻原判

「我們的刑法制度核心承諾就是,就算是十惡不赦的人,也必須得到公正審判及合法判決」,歐圖樂指出,地方法院未依據「派翠阿爾卡準則」(Patriarca rule),在挑選陪審員時檢視他們對案件的公開表態,並稱上訴判決「明確表示」,喬卡有多項罪名被判無期徒刑,「因此餘生仍會在牢中度過,唯一的問題是聯邦政府要不要對他執行死刑」。

對於上訴判決,麻薩諸塞州聯邦地方首席檢察官萊林(Andrew E. Lelling)的發言人僅稱,萊林正在看判決意見,沒有評論。檢方可以選擇開庭審議,或是向聯邦最高法院上訴。前聯邦檢察官韋恩(George Vien)則說,歐圖樂是個「資歷豐富且有良知的法官」,但要求不可能的標準,直言「派翠阿爾卡準則」並非挑選陪審員門檻,因為要檢視陪審員的貼文「荒唐又不切實際」。

受害者家屬:不能判死還能判什麼?

此外,上訴法院也表示,地方法院太依賴陪審團建議。上訴法院法官湯普森(O. Rogeriee Thompson)指出:「地方法院認為合格的陪審員,早已認定喬卡有罪,但他們被問到能否依照證據做出決定,卻都說『可以』......這是法律失誤,也是濫用裁量權。」不過上訴法院的判決震驚波士頓人,因為此爆炸案是2001年911事件後,美國本土最大恐怖攻擊。

波士頓馬拉松爆炸案(美聯社)
波士頓馬拉松爆炸案(資料照,美聯社)

諾丹(Liz Norden)的2個兒子因爆炸案腿部截肢,她對上訴法院判決相當失望,「若此案不能判死刑,那還能判什麼?他(喬卡)認罪,他的律師也承認他涉案,我(對上訴法院判決)難以置信」。當時8歲的馬丁.李察(Martin Richard)是波士頓馬拉松爆炸案最年輕遇害者,他的父親比爾(Bill Richard)引用地方法院判決出爐時的話,作為對上訴法院判決的回應。

李察夫婦當時表示:「我們知道政府需要理由才能判死,但反覆上訴要花費數年時間,也是延長我們經歷的痛苦日子。」儘管喬卡涉案,但他的律師強調是受到塔米爾南(Tamerlan Tsarnaev)操控才犯下波士頓馬拉松爆炸案。喬卡和塔米爾南的雙親分別是車臣人和高加索民族阿瓦爾人(Avar),喬卡在吉爾吉斯出生,之後因父母取得美國庇護,移居麻薩諸塞州劍橋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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