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經營權爭議延燒,經濟部受理市場派林宏信與王光祥召集股東臨時會申請案,至今尚未做出准駁,不過今(6)日有股東赴經濟部抗議,認為政府拖延時間、行政怠惰。
大同股東在今天上午到經濟部舉牌抗議,認為大同公司已是違法董事會主導,「為什麼經濟部遲遲不准3%股東自行開會?」質疑經濟部處理大同股臨會一拖再拖、行政怠惰,「難道是行政院高層有指示嗎?」
抗議股東表示,有媒體報導經濟部要3%股東去向大同違法董事會申請召開「無效」的股臨會,「為什麼還要給大同公司有損害股東權益的機會」,認為經濟部是要3%的股東去跳火山口。
股東更指出,若大同公司再惡搞、對付股東,「經濟部長願意下台負責嗎?」
經濟部官員回應,4日收齊大同公司2案函覆後,正在徵詢金管會意見,目前未得到回覆。
外傳經濟部傾向駁回市場派2案申請,官員表示,公司法173條第4項條文為,董事因股份轉讓或其他理由,致董事會不為召集或不能召集股東會時,得由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東,報經主管機關許可,自行召集。
官員說,條文裏頭有「不為」或「不能」,必須佐證資料與申請理由各方面判斷是否符合上述要件,並做綜合討論。
大同市場派股東林宏信等人,在7月9日依據公司法173條第4項,向經濟部申請召集股東臨時會,改選董事;另一名市場派股東王光祥則在16日,依公司法相同條文送件。
責任編輯/林彥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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