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是英國將香港主權移交中國20週年,中國政府與香港特區政府舉行大規模的慶祝活動,紀念「香港回歸」和特別行政區成立20週年。
在此期間,不少網友提問「BBC中文網為什麼使用『主權移交』,而不使用『主權回歸』?」BBC中文網編輯綜合網友提出的問題,根據不偏不倚的原則,盡可能對這個問題做出如下解釋。
「移交」與「回歸」有何分別?為什麼BBC中文網的用詞是「香港主權移交」?稱呼澳門移交時又為何不同樣是「主權移交」而是「治權移交」?
首先從1984年12月19日在北京簽署的 《中英聯合聲明》 說起。
- 《聲明》第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聲明:收回香港地區(包括香港島、九龍和「新界」,以下稱香港)是全中國人民的共同願望,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決定於1997年7月1日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
- 《聲明》第二條:聯合王國政府聲明:聯合王國政府於1997年7月1日將香港交還給中華人民共和國。
這裏確立了中國「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與英國「將香港交還給中國」兩個立場。《中英聯合聲明》作為兩國締結之條約,說明兩國經談判後均同意這兩種表述。
使用「主權移交」一詞,只是描述兩國之間移交香港的雙方面行為:英國放棄香港主權,中國恢復行使對香港主權。
「回歸」一詞除了民間應用外,主要出現於中方單方面自主的文件與場合,例如主權移交當天凌晨,香港特區臨時立法會通過的《香港回歸條例》。
以「回歸」來形容香港從英國移交中國並不合適,還存在著台灣因素——台灣長期強調三份關於香港主權條約的正本 都在台灣 ,重申中華民國合法擁有香港主權。
不過,台北政府在1997年6月發佈的 《中華民國政府對「九七」香港情勢的立場與政策說帖》 指出,英國將香港「交還中華民族」,「對此一結果,中華民國政府表示欣慰」。
這份說帖所使用的字眼是「香港移交」,但沒有提及是移交主權、治權還是其他。台灣當時仍由國民黨執政,兩岸雖然有包含「一個中國,各自表述」的「九二共識」,但畢竟台北並不承認北京。因此,「主權移交」這一字眼最能充分描述事實,而最小程度上牽扯立場問題。
「為什麼 不講 『特區成立多少週年』?」
無論是「移交」還是「回歸」,特區成立都只是這件歷史事件的一部分。香港主權移交從英國的角度看,涉及解散香港政府、解散香港立法局、英軍撤離香港等細節。從中國的角度看,涉及成立香港特區政府、香港特區臨時立法會遷回香港開會辦公、解放軍駐香港部隊進駐香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