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雖然撤回了公共電視國際頻道委託案,但是如果文化部認爲將來還會繼續這個方向的話,那這場攪起公視内部大亂的事件有必要好好地檢討。
平心而論,外界把這個案子形容為所謂的「大外宣」實在是不公平,不過如果要把國際頻道和BBC英國廣播公司等國際廣播相提並論的話,也相當不自量力。
這倒不是說台灣沒資格有一個具有像BBC國際廣播一樣水準的國際廣播頻道,但是如果急就章和便宜行事的話,那麽這個頻道可能在誕生之前就注定短命。
國際頻道和「大公廣」
國際頻道的構想大概也已經「傳説」了三四年了,當時是有意將《公共電視法》修法成《公共媒體法》,説是將中央廣播電臺、中央社、華視、公視、客家電視、原民電視整合成爲「大公廣」的公共媒體集團,然後將國際頻道交予其經營,只不過雷聲大、雨點小,現在只有文化部長的一句「有待溝通」。
問題在於「大公廣」還沒有個影子,政府倒是先出手想要公共電視來設立國際頻道,這個也難怪會在公視内部引起一陣譁然和不滿,因爲在沒有法源基礎之下,誰才是國際頻道的管理者?
要是歸於公視之下,問題是政府爲何要交給公視負責?如果是政府的話,那麽不但違法,而且也豈不自打臉當年「黨政軍退出媒體」?
目前而言,從法律上來看,符合資格的是依法只能對外廣播的中央廣播電臺,所以如果按照原先的整合構想,未來的「大公廣」設立並且營運國際頻道應該比較適當。
BBC的例子
支持成立國際頻道的一方時常以國際廣播的始祖BBC WORLD SERVICE 英國廣播公司國際台做例子,但是我們的《公共電視法》和BBC 的皇家特許狀ROYAL CHARTER不同,所以預算的保障真是天差地別。
原先BBC國際台的確是由英國外交部撥款支持其「推廣英國價值」的任務,但是近來國際台的大部分預算也已經是和BBC國内廣播一樣,由電視執照費支應,國際電視頻道甚至是靠廣告收入,而國際廣播部門是否值得存在還面臨了英國國内質疑、這就告訴我們成立一個國際頻道不是有錢就好,更何況當初政府提議的預算老實講並不算多。
BBC國際廣播部門的預算及其存在價值,雖然受到强烈的質疑,但是BBC和英國政府都會準備一套完整的報告,回應社會以及在野黨,内部也會由高層發信向員工解釋。
編輯獨立的重要性
而BBC國際廣播當初之所以會是政府出資並委由BBC經營,就是因爲BBC有客觀公正而且中立的獨立編輯準則,國際廣播部門是一體適用,政府同意不會也不能意圖影響節目的製作,有了這才使得BBC國際廣播部門在高峰期全球受衆人數能夠高達十餘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