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應該知道的是:今年度租金補貼申請已在4日開始,申請期限至8月31日止,你辦理了嗎?雖然今年租金補貼由6萬戶擴增至12萬戶,設籍限制也放寬,但資源有限,在外居住的你可別錯過省錢機會。本文透過8大問答,帶你一次了解租金補貼相關條件,連房東也可受惠。
申請租金補貼,須符合哪些條件?
租金補貼申請者,資格須符合以下四條件:身為中華民國國民,家庭成員均無自有住宅,每人每月平均所得以及每人動產低於規定,以及申請時家庭成員未接受其他住宅補貼。每人所得標準以及動產標準可參考中央標準,全台唯獨台北市、金門縣額外訂定規則。
要注意,如果您有以下三條件,將不得申請租金補貼:出租人以及承租人間,有直系親屬關係。二,或申請租金補貼之住宅,不得為社會住宅或政府興辦之出租住宅,但如政府興辦目的為活化資產,且價格根據市場定價,則不在此限。第三,目前正接受政府住宅貸款利息補貼、接受內政部鄉村地區或其他政府之住宅費用補貼未滿十年者。
符合條件的申請者,一定能拿到補助嗎?
不一定。內政部資料顯示,今年度租金補貼預計補助十二萬戶,補助審核採取「評點制」,也就是依照申請者家庭年所得、財產、是否具特殊條件、家庭成員人數、申請人年齡、基本居住水準、三代同堂、是否曾接受政府住宅補貼等項目,依標準表給分並排名,最後依照分數高低順序撥款。
其中,如果去年度曾獲得租金補貼的申請者,今年依然可申請補貼,但在評選機制中可能會斟酌減分,因在審核表中就有一項為「是否曾接受政府住宅補貼」,若曾接受補助,便將會扣一分。若本年度仍獲核准,將在108年度補助期滿後,才發放109年度補助。
申請租金補貼要準備什麼資料?
申請租金補貼須填妥申請書、戶口名簿影本、全戶電子戶籍謄本或家庭成員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申請人郵局存摺封面影本、租賃契約影本,租賃住宅之建物所有權狀影本或建築物使用執照影本或測量成果圖影本或建築物合法房屋證明;同時申請者可以依照自身狀況,提供有利審核之資料,如重大傷病證明、中低收入戶證明、身心障礙者手冊等。
如果租屋處沒變,但要遷戶籍,可以繼續領補助嗎?
今年度租金補貼放寬標準,租賃地可與戶籍地為不同地區,因此如在接收租金補貼後遷戶籍,但租賃地無變更,仍符合補貼資格,但只要租賃地一變更,不論是否為同縣市,或戶籍地有無遷移,申請者須在三個月內向租賃住宅地之縣市政府主管機關提出變動,不然就會失去補貼資格,多領取之補貼,也會被追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