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今天在立院三讀。行政院長林全也在會議結束後到場向立委致意。林全表示,這次前瞻建設條例及特別預算,希望能樹立2個典範,一是特別預算受公共債務法15%上限的限制,二是以往也有未寫出金額的情形,確切算出金額,是因為有具體計畫可做為本。
林全表示,今天條例已經三讀通過,他要提出幾點說明。第一,過去對特別條例很多的批評,主要是因為特別條例都是突破公共債務法舉債15%的上限,這次提出前瞻基礎建設條例,因為這是公共債務法立法以來首次受到公共債務法15%的限制。很多人誤會,以為特別條例是不受限制的額外舉債,這次是完全受到限制,這是希望建立典範,讓未來施政作為參考。
第二是在過去,看到特別預算條例,往往沒有提出具體的計畫金額,以至於金額是怎麼估計的一直飽受批評,同時甚至有些特別條例送出時連金額都沒有,這次不但把金額填出來,而且有附帶計畫說明這些金額是怎麼計算出來的,所以可以計算到億的小數點,主要是因為有個計劃作為本,要告訴社會大眾,這個條例的理想在甚麼地方。
林全也說,很多民眾誤以為計畫提出來,這8年一定會做,但事實上不是,是希望提出條例時能負責任地告訴民眾是有所規劃的。林全表示,未來預算案送到立法院,預算審查是每個案逐項檢討,所以在條例提出時做的規劃,不代表就會做下去,會提出預算案來立法院接受最嚴苛的審查。
林全指出,願意接受立法院的審查,另外,包含有沒有完成可行性評估、環評以及其他社會所擔心的社會正義部分,也都會嚴格遵守。
林全說,社會大眾有很多疑慮,因此接受在野黨意見,將條例分成兩個期程,希望能證明這樣的計畫是值得、都是有意義的,在取得立院同意後,會有第二個期程,希望能讓社會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