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可風專文:謫花—再詳張愛玲

2020-09-19 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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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子是訂了。」愛玲在重複廢話,這是她不知道該怎麼接下去的說話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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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說是熊劍東覺得時局不好,」蘇青看著這一向精神不是很好的愛玲,停了停咬咬下唇,還是決定說了:「說是預想將來,越少家眷越好,勸他,一個姨太太帶來帶去,又不懂事,也不識字沒文化,只會打牌花錢,離了省點鈔票,也能順水推舟給張愛玲名分,豈不是一石二鳥?終究你是個作家,可以自己獨立生活,將來能不靠他之外,以你的名氣,說不定對他還可有幫助。」[3]

以她倆的交情,蘇青被人問到張胡結婚含糊帶過,實際根本是蘇青覺得那男人狡詐極了,沒什麼好宣揚慶祝的。

上海人把蘇青和愛玲當作明星來閱讀,關注她們的小道消息不算,只要有兩人參加的談話會,不論各自還是對話,那份雜誌就能銷量沖天。到了七月二十一日舉辦的「納涼會記」中,愛玲被問:「小報上常看到關於張小姐戀愛的消息,所以想問問張小姐的戀愛觀怎樣?」[4]對於這種隱私問題,當場她回答得很四兩撥千斤:「就使我有什麼意見,也捨不得這樣輕易地告訴您的罷?我是個職業文人,而且向來是惜墨如金的,隨便說掉了豈不損失太大了麼?」

其實她的愛情從一開始就沒有純粹的欣喜,現在雖然要結婚了,也不能公開。

愛玲尤其忘不了他帶了報紙來的那天。

「他滿臉捨不得應英娣。」當天晚上胡蘭成走了之後,愛玲跟姑姑說。

「吃在嘴裡是骨頭,丟了是塊肉。」姑姑看著小報邊拿諺語比喻,把小報翻摺過去,眼睛也沒離開,

稍停又說:「現在還當你是塊肉,保不定將來也會這麼對你。」

「他已經這麼對我了。」愛玲幽幽地說,她指的是胡蘭成又沾惹小周。

「那你還跟他?」姑姑說不出「結婚」兩個字,根本沒離婚結什麼婚,自騙自,她把頭從小報中抬起看著愛玲「他給了我那一箱子錢,要不,我得還他。」愛玲猶猶豫豫的說。

「那就把錢還他,要沒名分養出個孩子怎麼辦?」姑姑本也心直口快,急起來直截說了。想想又哪裡不對,補充說:「當然他對你也許會比較小心。」因為也沒名沒分一年多了。

「他也沒比較小心。」愛玲低頭嘟囔一聲:「還說如果有孩子青芸會幫忙。」

「嘖嘖,這人不知是真大氣還是隨便!」姑姑不屑地說。

「他痛苦得很,因為登報了。」愛玲不開心地說:「方才還要把報紙留在這兒,我要他拿回去。」

「可不是?那又不是個離婚證明,有什麼好留的!總之這人不可靠。將來只有你幫他,沒有他幫你的份。」姑姑說。

「日子訂了。」愛玲的意思有兩種,日子訂了還能反悔?以及,日子反正已經訂了。

「我得上班。」姑姑柔聲說。

「是禮拜天。」愛玲輕輕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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