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惠台26項」再成焦點
台海兩岸各有媒體指出,剛與北京首鋼隊隊約滿的林書豪之前是以「外援球員」身份效力CBA。因此,若林書豪入籍台灣,可讓出一個外援名額給球隊招募洋將,他本人在下個賽季能繼續以「港、澳、台」身份在CBA打球。
被認為是最先披露林書豪申領台灣護照消息的台灣資深體育記者魏冠中評論說:「就一名32歲的球員來講,林書豪在CBA舞台上的價值相當高,如果他順利取得中華民國護照,和鄭志龍、林志傑、劉錚等人一樣以亞洲內援球員身分初賽CBA,下一季北京首鋼隊的整體戰鬥力可望提升。」
此判斷來自中國政府在2019年11月頒布的《關於進一步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簡稱「惠台26項」,目的在提供台灣人與中國大陸民眾接近相同的待遇,包括容許台灣企業參與5G技術研發、持居住證的台灣居民與大陸居民有同等購房資格,以及台灣運動員以「本土內援」身份參加中國體育職業聯賽等。
獲中國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公開表態支持的華夏經緯網引述瀋陽市台商協會副秘書長羅鼎鈞說,「惠台26項」的說法,「意味著林書豪若是持台胞居住證和中國台灣身分證件,其實就符合『同等待遇』比照大陸球員不佔『外援』名額」。
台灣大陸委員會(前稱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曾表示,將寬容看待台灣居民申請俗稱「台胞居住證」的中國大陸「台灣居民居住證」,但台灣內部一直有意見認為,台灣人領取中國居住證應被視為形同入籍,台灣方面的戶籍應該被註銷。
而要是林書豪真要透過申請「台胞居住證」來變身CBA「內援」,他首先得領有俗稱「台胞證」的「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取代美國護照來入境大陸。中國國家移民管理局訂明,申領「台胞證」的必須交驗本人的台灣身份證或戶口名簿;台灣國民身份證屬《戶籍法》規定範圍,兩者被捆綁在一起,未設戶籍者不能辦理身份證。換言之,得先在台灣設有戶籍,才能申領大陸「台胞證」,兵役問題再次浮現。
也有中國大陸媒體引述大陸知名體育記者蘇群去年11月的分析說,由於中國並不承認雙重國籍,因此除非林書豪放棄美國籍,否則仍是外援球員。最終仍是由中國籃協方面認定林書豪在中國打球的身份。
蘇群的微博公眾號文章稱:「林書豪跟我說過,(放棄美籍)他本人是願意的,但他自己做不了主。顯然,這需要他家人都同意才行,在家裏他一直是個孝子。在追求打NBA的道路上,父母也給了他非常大的支持,甚至拿出了自己的退休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