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憲法第二十一條:「人民有受國民教育之權利與義務」確立教育基本權。但是教育的思考,應由人的自我實現出發。人為因素影響越大,愈少能有屬於自己生命底層價值的實現。從比較法的角度來看,德國憲法學界一般認為基本法第二條第一項:「每個人有人格自由開展的權利,只要他不侵犯他人的權利以及不違反合憲的秩序或違反道德法則」與第十二條第一項:「所有的德國人都有自由選擇職業、工作場所以及訓練場所的權利」兩者結合導出教育基本權的保障。
也就是說,如果在學習過程中抉擇自己喜歡的訓練及工作場所,自我選擇職業,投入勞動職場獲取報酬,就是實現人民的教育基本權。因此,教育的意義與其說是啟發人民自我實現,毋寧說更在於輔助人民熱愛所學,學以致用,藉此自我開展。個人如能自動自發不斷精進所學,始為全體國家社會源源不絕進步的動力。德國的教育體制有其值得學習之處,毛奇將軍曾說:「普魯士的勝利早就在小學教師的講台上實現了。」對照今日德國社政經現況,所言不假。
技職教育的前瞻建設之路
清國師夷之長技以制夷的「自強運動」敵不過日本「明治維新」。器物提升還是無法勝過制度觀念的革新。此次預算說明提及:補助設備提升、優化實作環境、連結產業需求。這幾個目的都對,但筆者認為,技職教育要接軌前瞻之路,關鍵還是在於教育風氣與勞動價值觀的轉變。
教育的目的,在於人如果能找出真正內心所喜悅、吶喊與渴望追求的事物,那麼在成長的過程中就能較接近自己內在的本性,發現自己本身的興趣與性向,並加以實現,而由此投入生命。也由於學生將來都要進入職場成為勞工,所以勞動教育在學校場域施行,也必須扣緊教育的目的。
學生如果想要贏,那麼透過本身自動學習後,就會開始想要拚。當投入自己所學習與工作的領域中,開始自我開展進而得到他人肯定後,逐步了解勞動價值,再展開因果互動,使自己也可以對他人的勞動價值產生相應的回饋,逐步建立勞動意識。也由於勞動價值與勞動意識在自身與他人間良善的因果互動,技職教育才會開始進步。所以教育部作為學生人格形塑階段的學校主管機關,特別是在12年國民基本教育各類課綱逐步確立之後,如果能夠緊扣自我實現的理念,那麼我們的技職教育才有更加前瞻的可能性。
*作者為自由撰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