贊成開放美國豬肉進口的人有一個堅強的理由:台灣是一個貿易自由的國家,早就該開放美國豬肉進口了! 反對進口美國豬肉的人當然可以選擇不吃美國豬肉,沒人能夠強迫你吃,吃不吃是個人的自由! 不吃美國豬肉,就算瘦肉精有害身體,也不會吃進瘦肉精了。
的確,反對開放進口合法使用瘦肉精之美國豬肉的人,完全可以選擇不吃美國豬肉。 問題是,當我們不主動去吃含有瘦肉精的美國豬肉時,瘦肉精就不會進入我們和我們家人親友的身體裡面,從而可以避免包括致命在內的身體嚴重傷害嗎?
令人難過的是,就算我們不主動去吃美國豬肉,事實卻是,瘦肉精仍然可能在我們不知不覺的情況下透過各種管道進入我們的身體,進而嚴重危害我們和我們摯愛的家人和親友的健康。 因為,當我們到大小飯店、麵店、自助餐廳、快餐店、早餐店、便當店、甚至便利超商外食時,沒有良心的商家就可能為了降低成本,在各種產品(包括加工品)中使用美國豬肉,當然不會主動明確告知純潔善良的我們。 就算我們在家裡自行料理烹煮,買進來的各式食材(包括冷凍食品加工食品)中也難保不會合法摻入美國豬肉而不標明。
美國豬肉一旦合法進口,就會像神通廣大的新冠肺炎一樣,透過中間商人的靈活巧手,在我們神不知鬼不覺的情況下,隨時隨地在我們飲食時進入我們的身體。 這時,大概真的只有素食主義者才可以避免瘦肉精的危害吧!
我們能不吃進會危害身體的瘦肉精嗎? 我們的家人親友能躲開讓豬隻在違反自然法則情形下快速長大的瘦肉精嗎?令人遺憾的是,答案是否定的。
*作者為中山大學法學碩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