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總統不是蔡英文第一個工作
參選總統或當總統,不需要博士文憑,就算不實,也不會改變選舉結果取得的權位,先前已有劉建國參選立法委員可比照參考的判例。蔡英文可以穩當完這一任的總統任期,而且受到刑事豁免權的保護,不會被判刑坐牢。但是,可以傳喚作證,先前有陳水扁和馬英九總統任上作證的前例。一切蔡英文個人的刑事偵查,要等到2024年5月20日,蔡英文卸任總統之後。
不過,在大學任教,需要文憑,而且需要貨真價實的文憑。很清楚,蔡英文的第一個工作不是總統,而是1984年的政治大學法律系的教職,取得這個教職的人事資料,自1984年起要密件封存到2049年,總共65年。所以,到底蔡英文是用什麼樣的學歷資格,取得這個教職的?目前是機密,要到2049年,蔡英文93歲時才會揭曉。
事實是,1983年06月,蔡英文26歲10個月,年齡還沒有資格選統,但是,已經有一個無法解釋,而且根本不解釋,目前被當作空氣的1983年國際經濟法博士,白紙黑字,鐵證如山,使用在政大法學評論第27期。2011年,參選總統前,又在自傳洋蔥炒蛋中,自己宣稱有1.5個博士,已經被三張博士畢業證書證明造假。目前,也是被當空氣,好像從來沒有發生過。
所以,蔡英文的三個博士學位,哪一個是真的?如果只有一個是真的,另外兩個就是假的,必須三個都為真。否則,蔡英文起碼就是誠信有問題的騙子,甚至,有可能會是有刑事責任的詐欺犯。蔡英文的三張博士畢業證書,哪一張是真的?三張都是真的?1984年版(沒鋼印、沒認證)和2010年版(沒鋼印、有認證)的影本,影本可以當作證據嗎?蔡英文唯一張正本的2015年版的畢業證書,有鋼印,沒有認證,沒有認證過的畢業證書,可以當證據嗎?所以,雖然蔡英文目前拿出三張博士畢業證書,嚴格說來,沒有一張是具有法律效益。
不過,蔡英文使用國際經濟法博士這個頭銜,自1983年6月,政大法學評論第27期,一直到1986年12月,政大法學評論第34期。期間,蔡英文拿到日期是1984年3月14日,國際貿易法博士的畢業證書。但是,蔡英文居然從來沒有在政大法學評論期刊中,使用過國際貿易法博士的頭銜。甚至到了1990年6月,政大法學評論第41期,蔡英文用的頭銜是法學博士,沒有經濟也沒有貿易。居然,到了2019年9月23日,總統府記者會上,總統府發言人黃重諺和張惇涵信誓旦旦說蔡英文是國際貿易法博士。不奇怪嗎?不需要解釋或者追查清楚嗎?
最需要解釋的是政治大學法律系。1983年,蔡英文在政大法學評論第27和28兩期期刊,投稿兩篇文章,連續都被接受刊登,用的都是國際經濟法博士。而且,特別要點出,1983年12月,政大法學評論第28期,在2019年公開信中說,蔡英文1984年帶著博士畢業證書去找他求職的劉鐵錚,也在這期期刊有文章刊登,沒有理由不知道,蔡英文1983年就已經宣稱自己是倫敦政經學院國際經濟法博士。
1983年迄今的政治大學法律系全系,沒有一個人能分辨,1984年的國際貿易法博士蔡英文,怎麼會在1983年是以國際經濟法博士投稿?又一直到1986年12月,政大法學評論第34期,都用與1984年國際貿易法畢業證書不符的國際經濟法博士。太不可思議了。國際經濟法博士?國際貿易法博士?哪一個為真?哪一個為假?或者,到底怎麼回事?政治大學法律系有必要出來說明。但是,政治大學法律系沉默不語,也不辯解,把自己當空氣。
所以,追查蔡英文博士學歷真偽,並不是校準2020的總統大選,或者蔡英文任何一次選舉,而是1983年-1984年,蔡英文用有違常情的博士學位狀況,如何取得第一份工作的政治大學法律系的教職?目前,蔡英文不理不睬三個博士學位的質疑,司法體系也沒有任何偵查作為,其實不禁為台灣民主法治感到悲哀,「民主誠可貴,法治價更高,若為權位故,兩者皆可拋。」所以,追查蔡英文博士學歷真偽,是為了維護台灣的民主法治的價值,無關乎選舉或政治立場。
*作者自稱為一個博士的草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