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失的第四位保守派法官
這次判決中,投下第四張反對票的首席大法官羅伯茲(John Roberts)沒有加入不同意見書,意外引起外界關切。
美媒報導,羅伯茲十分反對同性婚姻,身為應主持最高法院的首席大法官,羅伯茲在宣讀「歐伯蓋菲案」判決時刻意不站起來,以示反對之意,也因為如此,他沒有在不同意見書上簽名才會格外引人注意。
CNN報導,羅伯茲法官在「歐伯蓋菲案」時曾提出不同意見書反對同婚,但他的意見書裡也寫道:「如果(同志配偶)有更具體的權利被法律拒絕而引起爭議,我的法律見解可能會不相同。」
CNN指出,這一次的「派文案」爭論同婚的雙親身分問題,正好符合所謂「更具體的權利」,而羅伯茲果然沒有表示意見。《華盛頓郵報》(Washington Post)也疑惑,這是否代表羅伯茲在同婚問題上漸漸軟化,如果答案為「是」,對美國同志族群是一大好消息。
沒有簽名等於同意?法界無定論
美國司法界目前為此掀起小小爭議,聯邦第9巡迴上訴法院的保守派法官科琴斯基(Alex Kozinski)認為,沒有表達不同意見,就等於贊成了法庭全體意見書。科琴斯基說:「這點是無庸置疑的。」另一名法律學者車梅林斯基(Erwin Chemerinsky)也贊同,還說這場決議的真正比數應該是6:3。
其他司法界人士則沒有定論。有人認為,羅伯茲不想簽名可能是為了避免讓最高法院陷入明顯分裂,或者他只是單純不喜歡葛薩奇寫的意見書,或是不想花力氣表達不同意見。。
還有一個可能原因是,儘管羅伯茲本人並不贊成同志婚姻,他可能仍然承認,既然憲法保障同性結婚,同性伴侶擁有的權利就應該跟異性夫婦相同。
總而言之,目前沒有明確證據顯示羅伯茲大法官改變了他對同性婚姻的看法,不能寄望他會保障自由派在聯邦最高法院的多數地位。
目前,許多與同婚權益相關的上訴案已排入聯邦最高法院下一任任期(10月開始)的議程,其中包括一起關於企業主究竟能否因宗教信仰而拒絕服務同志族群的案件。
按照慣例,美國首席大法官(Chief Justice of the United States)對於案件通常採取保守立場,只有在確實窒礙難行的情況下,才會推翻聯邦最高法院過去的判決,依此來看,羅伯茲不太可能撤回同婚合法化的判決。
羅伯茲大法官近日還因另一件事受到媒體矚目,他於6月3日受邀至兒子就讀的中學給予畢業致詞,但他沒有祝福學生功成名就,反而表示希望學生「遭遇不幸、背叛和挫敗」,如此才會珍惜生活中所有人事物,這份不尋常的「祝賀」獲得廣大迴響,讓不少網友深受感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