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環境保護署20日宣布,自2018年1月1日起塑膠袋管制範圍將擴大。新增藥妝店、醫療器材行、家電攝影資訊及通訊設備零售業、書籍及文具零售業、洗衣店業、飲料店業、西點麵包店業七大領域,同時取消厚度限制。未來在這些店塑膠袋通通都要付費購買!免費塑膠袋全面禁用!
環保署自2002年開始制定限塑政策,規定7大類商家包含公部門、公私立學校、百貨公司及購物中心、量販店、超級市場、連鎖便利商店、連鎖速食店,共約2萬家業者。不得無償提供塑膠袋,須由消費者購買,且厚度限定在0.06毫米以上。此政策實行數年,但成效不斷遭人質疑。因為限制領域過少,加上價格由業者自訂,塑膠袋在台灣仍然隨處可見。更由於限制厚度要在0.06毫米以上,被批評雖然總件數減少,但是總量卻不減反增。
有鑑於此,環保署宣布「擴大管制購物用塑膠袋使用」政策將於2018年1月1日開始實施。管制的業者將從原本的7大類2萬家,擴張至14類10萬家。新增藥妝店、醫療器材行、家電攝影資訊及通訊設備零售業、書籍及文具零售業、洗衣店業、飲料店業、西點麵包店業七大領域等共8萬家業者。
此政策也將取消厚度限制,讓業者可以提供更薄的塑膠袋,不論厚度與塑膠材質通通納入管制範圍。實施之後在相關商店塑膠袋通通都要消費者購買,不得無償提供。
而在使用專用垃圾袋的地區如台北市,則推行「兩袋合一」。花錢購買的塑膠袋將可以當成專用垃圾袋使用。
針對違反規定提供塑膠袋的業者,第一次將給予警告,第二次則可以開罰1200到6000元新台幣。管制擴大後,環保署估計每年將可以減少15億個塑膠袋的使用量,達到塑膠產品減量,保護環境的目的。
但是環境團體也批評,這次修正案仍然沒有達到足夠的管制目的,只有「限塑」而非「禁塑」既無新意也無誠意,且因為價格仍然是業者自訂,塑膠袋每個1到2元的價格太低,不足以阻卻消費者購買。也質疑稽查人員數量不足,難以真正落實對各業者的檢查。呼籲政府應制定更加嚴格的禁塑政策,同時對塑膠袋的生產者課稅,才能達到禁塑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