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式改革不遺餘力,唯令市井小民與深綠支持者絕對的歡迎,相同的絕對支持者也僅此而已,無法再向外擴張。
至於年底前是否能靠著前瞻計畫的鐵道、輕軌計畫贏得多數選民的心,讓黨內立委席次得以保障優勢,這恐怕是一個無法預測與期望的黑洞指數了。
年金改革對我而言,最大的反感處莫過於「延退議題」,而非年金改革!
我多數的教師朋友也支持年金改革,但大家都相當排斥「退休年紀必須達到58歲才能領月退俸」這樣的協商結果。而且,我們這批58歲退休後,未來的年輕老師依舊是65歲才能退休,我相信這一定是政府再規劃年金改革時順手將「長照2.0」併入的美意吧!
這不打緊,即使年金退俸只剩下地板價3萬2000元,也勉強可以讓我在養老中心安然的與很多老人一起度日。
今天銓敘部的美意,更讓人感受到政府那全然的愛用在我們公教人員身上了!
放寬公務員兼差 可去麥當勞、不能網拍直銷 (新聞引用:蘋果日報)
引用蘋果日報只是因為他的標題真的下的太棒了,一口氣就切入重點,讓我們所有的公教人員看到痛哭流涕,這個解放可以讓我們教師在下班後還可以到麥當勞打2個小時的工,然後帶兩份薯條回家給孩子開心一下。
一、法源追溯
究竟教師能否於課餘兼差呢?我引用幾個法令讓大家瞭解一下好了!
1.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 (民國 105 年 11 月 25 日 修正):本條款很明確的註記了幾件事情「每週最多8小時」、「持股不得超過10%」。
2. 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相關解釋彙整表(PDF):本部 71 年 7 月 14 日 71 台楷銓參字第 32402 號函釋:「公務員不得經營商業及除法令所規定外,不得兼任他項業務,為公務員服務法第 13 條及第 14 條所規定。公務員身分不因時間而更易,故『於晚上擔任非與職務關係之民間團體或民營廠礦工作』,仍應受上項規定之限制」。本案公務員利用下班公餘時間兼任民間工廠、公司、飯店門禁職務,亦應受前項規定限制。
3. 【兼差片】年金改革後收入減少 銓敘部擬開放公務員兼差:報導將法令原先的約定『現行規定公務員可以兼任教學或研究,每週不得超過4小時,未來打算開放為每個月不超過20小時。』
然而,是否全部的老師都是用公務人員服務法呢?我們來看看大法官怎樣解釋這件事情吧!
公立學校聘任之教師不屬於公務員服務法第二十四條所稱之公務員。惟兼任學校行政職務之教師,就其兼任之行政職務,則有公務員服務法之適用。本院院解字第二九八六號解釋,應予補充。至專任教師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仍不得在外兼職。(引用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 308 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