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70多年前的「中威案」官司,本月19日一艘日商三井公司貨船被上海海事法院下令扣押,三井公司23日已向中國政府支付40億日元(約新台幣11.8億元),表示尊重法院判決,上海法院也在24日上午解除押。由於這是中國法院首次對日本企業強制執行判決,許多日企擔心,此例一開,更多二戰時期的中日勞工、慰安婦糾紛都會被中方重提求償訴訟。
「中威案」發生在1930年代,當時的中國「船王」陳順通成立中威輪船公司,1936年將「新太平」、「順豐」租借給日本「大同海運株式會社」(三井前身),「順豐」號還是中國當時的最大貨輪,結果中日戰爭爆發後,大同會社稱兩船被日本軍方收走。
陳家三代人在中、日持續提起訴訟要求賠償,1988年,陳順通的後人陳震、陳春向上海海事法院提起訴訟,追索兩船的租金與損失。2007年中方判決,三井須賠償29億日元,2010年終審確定。
據了解,三井公司是與日本政府商議後決定支付40億日元,其中29億是賠償金,11億是利息。中方19日扣船時,據傳日相官邸斥責三井公司對此一重大案件隱瞞不報,讓日方陷入被動,也讓中日關係在二戰歷史、釣魚台主權問題後再起勃谿。
二戰期間,有39家日本企業參與強擄近4萬名中國勞工,目前仍有逾20家企業還在營運。日本《共同社》分析,此次的押船賠償,可能會讓勞工的集體索賠訴訟增添優勢,也衝擊日本政府與工商界。
慰安婦問題研究專家、上海師範大學教授蘇智良表示,他會考慮幫慰安婦在中國提起訴訟;上海國際問題研究院研究員廉德瑰則認為,中國的地方法院應承擔更多處理對日訴訟的責任。
被上海海事法院扣押的日本三井貨輪「Baosteel Emotion」號。(取自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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