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小林村4年多前因莫拉克風災遭土石流淹沒,造成462人罹難,家屬不滿高雄市政府在暴雨來襲之際毫無作為,因此提告要求市府國賠175名罹難者家屬共5.9億餘元的扶養費與精神慰撫金。高雄地院25日判決村民敗訴,到場聽判的村民大感不滿,表示這是官官相護的判決,為了爭取公道,一定上訴到底。
高雄地院25日宣判小林村國賠案,承辦法官認為公務員沒有疏失,判決災民敗訴,但全案未定讞,可上訴二審。小林村重建協會率數十名遺孤及村民到庭聽判,法官宣判時,村民落寞之情全寫在臉上,隨後轉往庭外拉布條表達不滿,重建協會會長蔡松諭誓言會再上訴:「我們要的是公道!村民的損失何止5億?」
蔡松諭在宣判前受訪時曾說,只要勝訴,認定公務員有疏失,即使只判賠一塊錢,村民都不會再上訴。但不料法院駁回村民的國賠請求。
法院判決村民敗訴後,蔡松諭在法院外宣讀聲明,指出判決結果令人無法接受,而且荒謬,無視監察院早已認定高雄縣政府、甲仙鄉公所防災、救災不力,並彈劾甲仙鄉鄉長。如今法院做出與監察院、司法院公懲會完全相反的認定,對於這樣蔑視公理、扭曲事實、官官相護的判決,小林村全體村民為了爭取公益和公道,一定會堅持到底。
根據判決書容,法官認為無法證明在事故發生前,小林村已有土石流災害發生,或有發生土石流的徵兆,因此被告所屬公務員,就當時小林村是否強制撤離,應仍有裁量空間。
判決書也指出,小林村在莫拉克颱風襲台前,未曾經歷與此次颱風相當的總雨量或降雨強度,所以在事故發生前,並無任何經驗足以推知莫拉克颱風帶來的雨量,可能導致小林村遭土石掩埋,所以尚難苛求甲仙鄉公所及高雄市政府公務員得以在災害發生前,依法強制撤離民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