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高等法院法官周家明也是第二宗案件的判案法官。他在18日頒下判詞,裁定岑子杰敗訴,並指香港沒有法例允許同性婚姻,《基本法》和《香港人權法案》沒有保障同性伴侶結婚的權利,香港婚姻是一男一女自願結合,不會將定義擴闊,並指岑子杰的海外婚姻在香港欠缺「必要合法性」,無法在港獲得認可。
周家明法官在岑子杰案中亦引述獨立報告稱,現在很多政策很容易受到性傾向歧視的法律挑戰,部分政策甚至可能違憲,但岑子杰嘗試透過此案去尋求海外同性伴侶完全平權,是「野心太大」,但又稱申請人有權就特定政策或法定條文提出覆核,成功視乎個別案情。
岑子杰對裁決表示失望,正考慮是否上訴。他認為判決顯示法官其實承認現行制度對同性戀者構成歧視和不公,但就要求同志把政策逐一帶上法庭,形容是一個「荒謬」、「沒有勇氣」的判決。
他在庭外對記者如此形容,「一塊叉燒斬開十塊,十塊都可賣,但要整條叉燒賣的話,就不行。」
同志團體:小勝、小挫折
多個同志團體表明歡迎法庭對吳翰林案的裁決,但對岑子杰敗訴表示失望。
香港婚姻平權協會共同發起人邱銘諾對BBC中文表示,吳翰林案對香港同志運動有正面的影響,並指出法官的判詞和過往多宗案件相似,均是要求政府解釋,政策帶有歧視性要有合理需要,否則有差別對待是不合理,為日後其他案件奠下基礎。
他希望法庭在裁決上可以就同志平權案更「大刀闊斧」一點,不用當事人逐項福利透過司法制度爭取權益。
他說,「這麼多年來,香港在處理這麼多案件時,很多時候都要留待上訴法院級別,判決才會有較大刀闊斧的結果,某種程度上岑子杰案是一個挫折,但也不代表結束……爭取平權的路一向以來也是比較曲折,需要時間,但我覺得有進展比沒有進展更好。」
反同性戀組織及倡議者認為,同性伴侶可有婚姻權或是享有與異性戀同等的待遇,均會衝擊傳統的一男一女的婚姻制度;亦擔心如果有人以宗教、道德理由不向同性伴侶提供服務,會被控告逆向歧視。
邱銘諾認為,眾多實行同婚的國家與地區均沒有證據顯示有衝擊傳統婚姻制度,「同志朋友爭取的不是特別的事情,只是希望與異性戀者獲得一樣的東西,就是兩人彼此相愛,兩人關係獲得承認,這是一個很簡單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