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考紀會今(24)日處理花蓮縣長徐榛蔚違紀輔選的停止黨權案,決定給予停權1年6個月處分。不過,國民黨組發會主委李哲華說,此案可循立委陳玉珍模式,組發會將在考紀會下次開會時建議重做處置。
考紀會今天做出決議後,即確定徐榛蔚遭停權1年6個月,不需再經中常會同意;由於徐榛蔚是中常委,遭停權後,中常委資格仍在,沒有遞補問題,但徐榛蔚無法參與中常會。
徐榛蔚去年立委選舉,未獲國民黨核准,為丈夫、無黨籍的傅崐萁助選,違反黨紀,國民黨考紀會經過長達半年討論,今天決議將徐榛蔚停權1年6個月。
與會人士透露,徐榛蔚違紀案,考紀會比照過去前立委李嘉進為無黨籍參選立委的兒子李縉穎違紀輔選等案例,將原本應停權2年處分,減為停權1年6個月。
李哲華接受中央社訪問時說,花蓮縣黨部考紀會上周曾針對此案開會,建議給予申誡處分,但建議案送到中央後,考紀委員有不同意見,組發會尊重;花蓮黨部主委張峻下午得知處分結果後,請求中央黨部組發會提出建議,在下次考紀會開會時重新評估。
同樣都有特殊貢獻 李哲華:徐榛蔚可比照陳玉珍模式處理
李哲華說,陳玉珍過去違紀參選立委時,國民黨曾做出撤銷黨籍處分,後來陳玉珍以無黨籍立委身分加入國民黨立法院黨團運作,對黨團協助有目共睹,因此當時立院黨團發函組發會,認為陳玉珍應可以功過相抵,請考紀會重新做出處分。
他表示,徐榛蔚與陳玉珍對黨都有特殊貢獻,徐榛蔚應該可以比照陳玉珍模式處理,組發會將在考紀會下次會議時提出重做處分的建議。
此外,前國民黨組發會副主委林有志到台北市政府擔任有給職顧問,原本地方考紀會建議停權1年,但中央考紀會最終決定給予撤銷黨籍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