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藝人歐陽娜娜及張韶涵參加中國央視「十一」國慶活動,陸委會表示,若有涉及違反《兩岸條例》相關規定,將依法查處。國民黨立委李貴敏27日表示,這令人回想起天后歌手張惠妹當年也因國歌風波一度遭對岸封殺,兩相對照後才恍然大悟,原來曾經高喊「表演自由是基本人權」的民進黨,現在一切政治掛帥、「政治學中國?」,讓人不知今夕是何夕。
陸委會表示,中共為辦理「十一」之慶典及活動,安排台灣相關人士參與,目的係為宣傳其「一國兩制台灣方案」,對台進行施壓,面對當前日趨嚴峻的兩岸情勢,國人應以國家整體利益為前提,赴中國大陸從事相關活動,應考量國家尊嚴、社會觀感及法律規定,並認清中共以「拉打兩手」對我進行分化的手段與野心。
陸委會:國人不應參加中共「十一」相關活動
其次,陸委會呼籲國人不應參加中共「十一」相關活動,淪為中共對台統戰的樣板工具,亦不應支持、協助中共對台進行統戰宣傳,傷害中華民國的國家認同。陸委會表示,「將密切關注相關情況,倘有涉及違反《兩岸條例》相關規定,將依法查處。」
行政院長蘇貞昌27日受訪時則表示,台灣是自由民主國家,有些人享受自由民主,享受健保資源,「身為公眾人物還去對岸唱不適當的歌,國人自有公評」;民進黨前主席卓榮泰則在臉書指出,「如果妳用自由的歌聲選擇『不自由的祖國』,妳是在向共產黨低頭;在妳歌聲中那個『不自由的祖國』,絕不會允許妳用歌聲唱出台灣的自由!」
李貴敏指出,當年阿妹因為在總統就職典禮演唱國歌,被中國大陸封殺,時任民進黨文宣部主任鄭文燦說,民主國家表演自由是基本人權,中國大陸以政治掛帥角度看待藝人,代表不了解演藝事業、不了解台灣。結果,今天民進黨政府以查辦要脅登陸演藝人員,是不是就像鄭文燦所說,民進黨也不了解台灣?不了解表演自由是基本人權?
李貴敏引述當年鄭文燦所說,中國大陸把演藝事業當成宣傳事業,思想仍停留在「藝工大隊」的階段,才會緊縮表演尺度,只會適得其反,因為台灣人民不會接受把藝人分成藍綠。「言猶在耳,為什麼民進黨執政後,竟要用政治忠誠度來審判藝人?過去把退將抹紅、抹黑還不夠,現在打算把政治黑手伸向演藝圈嗎?」
李貴敏批評,民進黨近20年來,動不動就拿藝人被大陸封殺做文章,現在卻動輒限制人民就業自由、限制人民表演自由,更拿《反滲透法》、《國安法》等嚇唬人民,真的打算一切以政治掛帥,並違憲侵害人民自由,摧毀台灣好不容易建立以「人民為主」的自由體制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