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於24日召開記者會宣布,婦聯會3個月內將併入婦聯社福基金會,並依協商條件同意捐出8成資產,共312億元給國庫,但民進黨立委賴瑞隆痛批,內政部刻意不提婦聯會回文開出「不再針對勞軍捐進行任何主張」。對此,內政部30日澄清表示,婦聯會有提出訴求的權利,但政府不一定要全盤接受。
內政部指出,今年已實際訪查婦聯會章程對於會員加入及選任職員的規定,不符合「人民團體法」揭示的民主原則,有會務運作遲緩、會員代表大會4年才召開1次等問題,已要求婦聯會修正相關規定。
內政部還提到,協商是以公益原則為出發點,並非要制裁婦聯會,未來相關基金會有一定比例代表可監督內部運作,相關章程都須修改,希望能落實民主機制。
關於勞軍捐的釐清,內政部表示,仍待政府及民間持續蒐集歷史檔案,未來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及政治檔案法通過後,內政部也會配合相關法令辦理。
對於婦聯會要求,黨產會同意不再依據「黨產條例」,對婦聯會其捐贈成立的組織及其財產進行任何主張,並強調要納入後續與內政部、黨產會的協商內容。對此,民進黨立委賴瑞隆批婦聯會,勞軍捐流向不交代,還敢開條件,要內政部不得追查,「簡直離譜」。
民進黨立委陳其邁也表示,婦聯會旗下基金會不只3個,尚有華興中學、小學及振興醫院,資產換算市價都數百億元,但在這次協商完全被遺漏,協商結果令人難以信服。
勞軍捐起於1955年起,廠商為非民生必需品進口貨物辦理結匯時,每結匯1美元即「捐款」新台幣5角,1981年降為3角,1987年5月再降為2角,1989年7月1日廢除。捐款1/3交由婦聯會運用;另外2/3分別由中華民國軍人之友社、台灣省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統籌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