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諾登(Edward Snowden)揭密案餘波未息,英國下議院內政事務特別委員會9日報告指出,這起事件是一次對英國情治機構過於薄弱的監管機制及法律責任的難堪控訴,要求對英國安全局(MI5,對內)、秘密情報局(MI6,對外)與政府通訊總部(GCHQ)現行體制進行徹底改革,並將反恐責任由倫敦警察廳移交到新成立的國家打擊犯罪調查局(NCA)手中。監管英國情報機制的情報及安全委員會(ISC)回應表示會進行檢討,英國警察局長協會(ACPO)則辯稱國會議員誤解了倫敦警察廳的職責。
抨擊情報單位拒絕審查
內政事務特別委員會議員認為,史諾登案突顯了英國現行情治監管機制的可信度與效率都過於低落。委員會主席瓦茲(Keith Vaz)指出,現行機制簡直停留在前網路時代的思維,而不屬於21世紀的現實。這是英國國會首次承認必須因史諾登案對情報工作體制進行改善。
國家打擊犯罪調查局(NCA)(取自網路)
報告強調,情報單位不應該禁止國會方面的審查,「與選舉產生的代表進行合作,並不會威脅國家安全。」委員會曾要求MI5局長帕克(Andrew Parker)提交事證,但英國內政大臣梅伊(Theresa May)擋下了這個要求。議員抗議這種「孱弱的」監管機制無法發揮效用,也控訴情資人員一再誇大他們的公共參與會如何動搖國安。
ISC成員應由選舉產生
報告建議,監管英國情報機制的ISC全體委員應由選舉產生,主席更應該隸屬最大在野黨,這項改革矛頭對準的正是現任ISC主席、前保守黨外相里夫金德(Malcolm Rifkind)。里夫金德表示他已讀過報告,認為報告主旨在於內政事務特別委員會希望擴張權力。他表示ISC會進行內部檢討,但也抨擊史諾登與其支持者濫用諸如「大規模監控」及「歐威爾主義」(Orwellian)等概念,模糊了政府用以保護人民與用以對抗人民的機制差異。
其他改革建議還包括重新審視國家通訊審查法案,以更符合現代情勢並改善維安。委員會提及一項歐洲法院4月針對資訊保護做成的判決,嚴重質疑大量蒐集通話及網路資訊的合法性,據此要求國內法案基礎也應獲得「清楚且立即的詮釋」。
英國副首相克萊格(Nick Clegg)亦支持改革監管體制。負責檢視內政政策的「影子內政大臣」顧綺慧(Yvette Cooper)認為,這份報告代表了跨黨派的改革共識,政府是時候做出符合時代的改進。
ACPO願接受反恐體制評估
倫敦警察廳(取自網路)
此外,內政事務特別委員會也要求倫敦警察廳將反恐主責轉交給NCA,專注守護倫敦地區的治安。NCA成立於2013年10月,是取代原英國重大組織犯罪局(SOCA)的執法機構,受媒體暱稱為「英國聯邦調查局(British FBI)」。
但警察局長協會(ACPO)認為這種建議缺乏證據支持,國會議員明顯誤解了倫敦警察廳的角色。ACPO聲明指出,反恐行動是由全英9位警察局長聯合計畫的,並非來自單一指導,且英國現行體系「受到其他國家的仰慕與尊敬」。但ACPO也補充,內政大臣先前已確認將對這個反恐體系進行評估,ACPO亦歡迎並期待全力參與這個評估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