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政府就大巨蛋案與遠雄有數起官司纏身,其中,環保局於2015年以遠雄施工時,對松菸古蹟有負面損害為由,開罰遠雄150萬元,並要求參加講習,遠雄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3日)早11點宣判,駁回遠雄的提告,亦即環保局開罰有理,不過,遠雄可就此案再上訴最高行政法院。
大巨蛋因與松菸古蹟群距離相當近,巨蛋施工,造成煙囪古蹟傾斜、鍋爐房多處龜裂,2015年上半年,遠雄稱已做出補強,但北市府認為並不夠,曾要求加強改善。市府表示,從遠雄提供的數據,發現很多煙囪附近很多沉陷點已達到行動值標準,已違反當初遠雄的環評承諾,因此依照《環評法》裁罰150萬元,並要求遠雄盡速提出緊急改善計畫送市府審議。
環保局科長黃莉琳表示,遠雄因施工時,毀損松菸古蹟,因此,依照《環境影響評估法》,對遠雄開罰150萬元,遠雄已先繳交罰金,但不服後提出行政訴訟。今早11點,法院當庭宣判,駁回遠雄的提告,全案可再上訴最高行政法院。
第一時間,遠雄發言人楊舜欽表示,尊重法院判決,對於要不要再上訴,他表示,將先與律師討論。
北市府與遠雄就大巨蛋,有多起官司纏鬥中,除了此案以外,都發局於2015年5月20日勒令大巨蛋停工訴訟,至今於北高行審理中,遠雄也控告文化局就巨蛋園區建物損害、毀損古蹟開罰等,提出不服之行政訴訟,就建物毀損刑事告發,台北地檢署審理中。另,尚有與市長柯文哲本人的「一身酒氣」、「狗改不了吃屎」、「貪婪的財團」發言官司,以及都發局長林洲民的資料造假等民刑事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