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總統川普本來就是個狂言無忌,無視一切規範的人。但還是有很多人對美國憲政體制有信心,認為不管多糟糕的人當總統,憲法的權力分力制衡機制,總可以綁得住他,不致太過濫權。然從最近川普對待司法部部長、特別檢察官,甚至考慮「特赦」自己與家人的事,真讓人嘆為觀止,同時也對憲法能否綁住這超級狂人而擔憂。
事件的開端,是川普與其家人、親信,涉嫌在大選期間與俄羅斯方面密謀惡整民主黨候選人柯林頓,司法部因此進行犯罪調查。然而就在這個關頭,川普把聯邦調查局局長柯米給免職了。表面上的理由是柯米在大選時對柯林頓「郵件門」的事件處理不當;但據柯米所述,真正的原因是柯米拒絕向川普個人效忠,而且川普還要求聯邦調查局別為俄羅斯門事件繼續進行調查。
對川普非常忠誠的司法部部長賽辛斯認為自己與此案有利害關係,因此自請迴避,由司法部次長羅森斯廷接管本案。羅森斯廷遂依法任命了一位特別檢察官穆勒。穆勒一方面負責調查「俄羅斯門」,同時也調查川普免職柯米是否意圖阻礙有關自己的犯罪調查,涉及「妨害司法公正」。
川普氣得跳腳,在推特上三番兩次開罵。然而,在此我們可以看到美國法治基礎的紮實:司法部部長賽辛斯是美國總統隨時任免的政務官,又是川普的鐵桿支持者。不過,賽辛斯沒有赤裸裸地袒護,更沒有阻擋對他頂頭上司的調查。他選擇迴避。而總統雖然有刑事豁免權,又是最高行政首長,但只因為他「可能」對調查局局長說「別查了」,司法部次長就逕行任命特別檢察官,來調查那位可以隨時免職自己的大老闆,是否涉及「妨害司法」。面對這位美國百年來最目無法紀的總統,他們都還是依法辦案。
當年的尼克森總統,面對過類似的情況:司法部居然敢任命獨立的特別檢察官來調查總統,於是尼克森迅速地免職了司法部部長次長,以及特別檢察官。這次的事件被稱為「午夜大屠殺」(Saturday Night Massacre )。尼克森因此惡名昭彰,失去許多政治支持。而後來新任命的特別檢察官,還是不懼壓力,繼續調查。最後尼克森雖因豁免權而未被起訴,可是國會看到檢察官所呈送的資料證據,醞釀彈劾。尼克森自行辭職。這個事件,凸顯了一個重要的原則:法治國家與憲法上的權力分立,不只是靠著法律條文的規定,更要靠著政治人物、執法官員,與司法人員的謹守自持,堅持立場,才能夠維護。美國有這樣的傳統,所以即使遇上惡霸的尼克森,法治的原則還是守住了。
有了尼克森的前例,川普應該會節制一點了吧?看來未必。面對「涉己」的司法調查,傲慢的總統之前先是免職調查局局長,然後說也許會考慮免職特別檢察官。最近的新發展,則是他咒罵司法部部長,批評他居然「迴避」,還說「早知道當初就不任命他」。甚至放風聲說要在參議院休會期間搞「休會任命」,跳過參議院自己任命個新人來替代賽辛斯。也就是說,川普公開指摘這位共和黨內最早挺他的人物,面臨危機時對他不夠呵護,不夠忠誠。在他的眼裡,司法部部長不是執法者,不是執行司法功能的官員,而是他的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