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籍台北市議員羅智強先前被監察院調查政治獻金,監院並表示,羅在2018年參選市議員時,有4筆政治獻金資料不符,要求限期7天查覆,如申報不實可罰6萬至120萬元,但查證後發現,4筆資料姓名、身分證字號都相符。羅智強今(12)日召開記者會,批監察院利用公權力造假栽贓,要陳菊及民進黨道歉。
羅智強說,號稱超黨派的陳菊,上任後沒有去查民進黨的貪瀆違失,第一件事情先查羅智強,原來是「抄黨派」、先抄羅智強。羅智強說,他以為陳菊查他的306元政治獻金,不查陳明文的300萬已經夠離譜,他本來以為九合一選舉從里長到市長有2萬多個候選人,但監院1年查300件中籤率只有1.5%都查得到他說沒針對性也夠瞎的,但羅智強說,他有8000多筆政治獻金,若說其中有4筆有問題好像也算合理,但他向北市民政局行文查核,結果經查證後發現4筆皆相符,陳菊是百分之百構陷造假誣陷他。
針對此事,羅智強說,他有3個要求,第一,要陳菊踹共道歉,給個交待。第二,請陳菊比照查他的標準,全面清查民進黨的政治獻金,尤其是陳明文的政治獻金。第三,請10月6日護航陳菊反控羅智強「自導自演」的民進黨,出來道歉交待。
北市民政局表示,在受理羅智強行文後按規定查詢,查詢結果,姓名跟身分證字號相符,便將結果回覆給羅智強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