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羅斯最大電商網站前首席執行長、Priceline Group前營運副總裁賈維特(Maëlle Gavet)表示,從技術角度來看,將Instagram和WhatsApp拆分出去將耗費大量人力,但卻是可行的。作為新獨立的公司,這兩家公司必須重建自己的訊息和廣告系統,還必須更換雲端服務提供商,短期內用戶體驗將降級。但她估計,這樣的「拆分」可以在一兩年內完成。賈維特寫了一本關於科技巨頭當前面臨的問題以及解決方案的書。
雖然Alphabet Inc. 旗下的Google並沒有拋出類似「太複雜」的辯解,但該公司也對之前收購的業務進行了深度整合,包括廣告巨頭DoubleClick、串流媒體巨頭YouTube和全球用戶最多的行動操作系統Android。
賈維特表示,拆分上述任何一家大型科技公司都將非常複雜,可能會導致同樣的短期問題。她說道:「這並不是說我們不應該拆分它們。」她指出,這只代表我們應該為拆分行動將給用戶和廣告客戶造成的痛苦做好準備。
Google對眾議院上述報告的回應稱:「美國人肯定不希望國會破壞Google的產品或損害他們每天使用的免費服務。」Google指出:「反壟斷法的目的是保護消費者,而不是幫助商業競爭對手。」
至於蘋果公司,眾議院報告中提到的各種潛在可分離業務之間的界限、也就是「斷層線」更加模糊。蘋果公司的擴張很多是來自於早期技術收購所驅動的增長。然而,眾議院的報告批評了蘋果公司在營運一個佔主導地位的零售平台的同時,又與該公司的供應商展開競爭。
蘋果公司在其應用商店App Store裡把自己開發的應用程式放在搜尋結果的優先位置。(蘋果公司表示,該公司的自測不支持這個結論。)蘋果公司還對App Store中第三方應用所進行的交易抽成30%,導致許多公司試圖繞過蘋果的規則,聲稱蘋果公司已成為控制數億消費者的壟斷者。
蘋果公司在一份書面聲明中表示:「我們公司在開展業務的任何領域中,都沒有佔主導地位的市場份額……去年僅在美國,App Store就促成了1380億美元(約台幣3.95兆元)的商業活動,其中超過85%的金額完全歸於第三方開發者。與其他應用商店和遊戲市場的收費相比,蘋果公司的抽成穩居主流水準。」
專門研究壟斷和監管問題的經濟學家、紐約大學(New York University)史登商學院(Stern School of Business)金融學教授菲力彭(Thomas Philippon)提醒說,不要把大型科技公司當作一個整體。即使有些相同原則可以適用於所有這些公司——例如,眾議院報告建議,一項普遍規則是,公司不能在自有的佔據主導地位的平台上推廣自身商品,但這對每家公司的意義必然不同。賈維特稱,將App Store從蘋果公司中分離出來是荒謬的,但還不清楚還有什麼其他監管措施可以遏制其勢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