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獲2017年台北電影獎「觀眾票選獎」的冤獄紀錄片《徐自強的練習題》7日晚間在台北光點華山電影館舉辦首映會,事件當事人徐自強對於自己的故事搬上大銀幕表示,希望藉由自己的遭遇告訴社會大眾,台灣不能再有下一個「徐自強」出現。
《徐自強的練習題》講述了徐自強長達16年的冤罪人生並揭露台灣司法程序的弊病,漫長的審判過程中曾7度被判處死刑、2次無期徒刑,纏訟了21年之久,終在2016年更九審獲判無罪。導演紀岳君自2012年開始拍攝,歷經5年時間完成,期間經歷過懷疑、調查與自我反省,紀岳君表示,雖然沒有經歷過徐自強16年的冤獄經歷,卻也感受到「人人都可能是徐自強」的處境。
徐自強說:「我今天能站在這裡,是因大家沒有放棄我。」徐表示當時在獄中早已自我放棄,但司改會、廢死聯盟等團體仍持續努力,才讓案件出現一絲曙光。徐自強認為,過去自己對社會不公不義的事冷漠,受害者才會輪到他當,所以期盼大眾看完該片,都能為正義挺身而出,更希望能以自身經歷讓台灣社會與司法有所警惕。
徐自強也表示,關注司法,不一定要懂法律,只要看到有人在臉書上分享相關訊息時,按一個「讚」,有空的話到法院旁聽,這樣就能對促進台灣司法的進步,盡一份心力了。
紀岳君曾說︰「創作跟社會運動一樣,都不能只跟同溫層取暖,必須要跟大眾對話,才能捲動更大的力量。」未來將會規畫小型巡迴影展,將更多作品帶到台灣的每一個角落,也期盼觀眾看完這部影片後,能夠想一想可以如何行動,彌補或預防這些缺憾再度發生。
徐自強是黃春樹命案的被告之一,1995年9月1日大直建商黃春樹遭綁架勒贖7000萬元,最後被撕票,嫌犯黃春棋、陳憶隆落網後供稱黃銘泉、徐自強為共犯,黃銘泉後來在泰國被暗殺,其他3人被判死刑。徐自強逃亡9個月後,隔年6月在律師陪同下主動投案,11月一審被判處死刑,2000年4月更5審死刑定讞。徐自強主張同案被告遭刑求、共同正犯的自白不能成為唯一證據,經律師聲請釋憲、檢察總長5次提起非常上訴而獲再審機會,2015年9月1號台灣高等法院更九審宣判徐自強無罪,但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仍堅持提出上訴。2016年10月13日,中華民國最高法院駁回高檢署上訴,宣判徐自強無罪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