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世寬的一聲「渣男」其來有自。不是口不擇言,而是給逼急的。
作為一輩子的職業軍人,他知道,吳怡農等先生的構想一旦成制,將給未來整個潛在的戰爭型態和戰鬥過程,帶來多麼大的本質性轉變。
雖然,我並不同意馮世寬對他的論敵──包括吳怡農等先生的誅心指責;稱對方是為了個人選舉,才提出其防衛觀點的。且不論在公共政策討論中,大家本就應該緣跡不緣心,緣心無完人。
更何況,在一個現代的選舉社會中,任何公民為闡揚其理念、將一己想法化為政策內容而競逐公職、獲取公權力,均為正當應有之權利。
然而,我卻可以完全理解馮世寬等人,為什麼如此忌憚此念,不憚以現任政府政務官的身分,公開對執政黨智庫的主要負責人的想法,表達完全的不同意之情。
因為吳怡農、李喜明等先生日前見諸報端和媒體訪談中的,在現有的職業軍人建制、後備軍人動員體系之外,另建立一支「國土防衛部隊」,並由不分年齡、不分地域的公民依其地緣關係就近組建、參加並直接投入戰鬥的這種構想,恰恰拆除了現代戰爭規則中,對平民和對戰鬥員兩類人群,給予不同對待的防火牆。
這種客觀上造成「戰時,全民皆由民轉成兵」的政策設計,將使全島被編入所謂「國土防衛部隊」建制,但日常其實本有各種其他工作的平民,在戰時被都將視為潛在的戰鬥人員。
而在各地,被這一體制分配到必須儲存零散輕武器、以備緊急集合時待用的民用設施、公用設施,例如村里辦公室、國民運動中心、大型體育場、高中大學校舍等,都有可能被列為潛在的戰鬥中打擊目標。
因為這一體制的設計,恰恰向全世界公示了一個信息:但凡在戰時,台灣全島將成為一個全民皆兵、全體不分職業皆投入武力作戰本身的戰鬥體。
這將造成一個什麼樣的後果?那就是,全島所有的平民,由於其都是潛在的戰鬥員、都有集合動員分配武器在自家附近打游擊的編制和任務,那麼大家的平民身分在戰時也就不再平民,導致所有人、設施、民用船艦車輛,都逸脫於國際人道法體系──或者說,國際戰時法所賦予的,平民應享有的,不受交戰方侵害的保障權利。
在經過20世紀人類的幾輪殘酷殺戮後,經1940年代和1970年代兩輪完善後的國際人道法體系規定了:
對於「不實際參加戰事之人員,包括放下武器之武裝部隊人員,及因病、傷、拘留、或其他原因而失去戰鬥力之人員在內,在一切情況下應予以人道待遇」– 1949年8月通過的《日內瓦第一公約》。
也就是說,國際人道法所保障的,不只是平民,也包括選擇不再戰鬥或喪失戰鬥能力的原武裝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