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司改聯盟今(10)日發布新聞稿,對於總統府日前公布的司改國是會議12項重點議題,忽略「性別人權議題」,表達嚴正抗議。性別司改聯盟認為,台灣現行法律制度仍存在許多對女性的歧視,應從司法從業人員性平教育養成系統著手。
性別司改聯盟表示,司法院、法務部日前在回應司改國是會議改革方案中,對於「友善性別的司法」完全沒有著墨。同時,性別司改聯盟認為,台灣於2005年開始推動性別主流化工作,但在司法系統卻仍然怠慢。因此,許多台灣執法人員缺乏性別敏感度,甚至出現明顯的性別偏見,導致當事人二度傷害。
性別司改聯盟訴求,司法院與法務部應落實司改國是會議中關於性別人權的決議,將之列為工作重點,並提出落實時程。性別司改聯盟並建議,在大學法學教育加入有系統的性別課程、加強法官、檢察官、律師的在職訓練,以及在司法院內設立跨廳會之「兒少與性別友善司法委員會」。
性別司改聯盟認為,性別議題不僅是針對性別意識的提升,在「兒少與性別友善司法委員會」也應運用性別主流化的觀點,執行建立司法從業人員性別平權教育養成系統,平衡司法各級首長、合議庭、委員會之性別比例,建立司法相關專業人員監督與評核的性別指標,建立司法機關性別友善的工作與審理環境,建立司法機關內獨立專責性平單位。
另外,性別司改聯盟也呼籲司法部與法務部,盡速修正通姦罪、兩小無猜條款、優生保健法、性侵受害者訴訟參與制度等法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