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萬一總統病倒,誰來接班?

2020-10-23 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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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總統川普新冠肺炎確診出院後,生龍活虎繼續跑競選行程。(AP)

美國總統川普新冠肺炎確診出院後,生龍活虎繼續跑競選行程。(AP)

在川普總統因選舉考量而不斷淡化疫情的時刻,意外地在台灣時間10月2日下午將近1點時,川普宣布他和第一夫人梅蘭尼雅確診新冠肺炎。據報導指稱,病毒非常有可能是在9月27日川普於白宮玫瑰園(Rose Garden)正式提名大法官貝瑞特(Amy Coney Barrett)的場合傳播的。當天,不但有在玫瑰園舉辦的露天提名慶祝大會,更有在白宮室內舉辦的會後慶典,絕大多數與會官員與議員皆未戴口罩、未遵循六英尺社交距離。截至目前為止,已經有包括參議員李(Mike Lee)、聖母大學校長傑金斯(Rev. John Jenkins)等7位當天出席的人確診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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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總統因故身亡或無法行使職權而可能發生的繼任問題,相關規定在美國憲法內文與增修條文屢見不鮮,如美國憲法第二條第一節第六款中明文規定副總統為第一位接班順位,並賦予國會決定副總統以後的繼任順位。現行美國總統繼任法案(Presidential Succession Act)於1947年通過,並於2006年修訂。憲法第25條增修條文亦有關於總統繼承順序的相關規定。綜觀歷史,美國總統於任內過世或因故須移交權力之案例屢見不鮮,但從未有在總統大選年發生的案例。下文將檢視於今年總統大選,總統若真因故身亡或無法行使權力,將可能發生的情況。

從歷史經驗來看,美國總統的健康往往是最不透明的資訊之一。1919年威爾遜總統醫生隱瞞總統的流感與中風的病情,其夫人伊蒂絲(Edith Wilson)代替丈夫管理政府長達17個月,就是最著名的離譜例子。所以在1947年,核子時代的初期,美國政府就開始陸續建立重要程序以確保核子攻擊一旦發生,美國政府能有「政府延續性」,不因領導人遇襲而使國家運作中斷。而1967年2月,美國通過了憲法第25條增修條文,不僅確認了若總統在任內過世,副總統將繼任成為「總統」(而不僅是「代理元首」),此增修條文亦首度列出身體欠安的總統「自願」轉移權力給副總統的方法。然而前述提到,許多總統會慣於隱瞞自己真實的身體健康狀況,所以增修條文第25條亦詳述了所謂「非自願」性的轉移權力流程:若副總統與多數內閣成員以書面的方式告知國會,總統已不再能夠有效執行其總統職責時,則副總統就成為代理總統。但若總統有能力表達其不認同內閣的決定,那麼這項爭議會提交到國會的手中,由參議院以三分之二多數(67席次)來決定。

迄今,憲法25條修正案被使用過3次。1985年,當雷根總統動刀移除長在其結腸的惡性腫瘤時,其將權力轉移至副總統老布希手中。2002年與2007年,小布希在做「大腸鏡檢查 (Colonoscopy)」的時刻,也短暫將權力轉交副總統錢尼。但上述的「非自願」權力轉移卻從未發生過。自1944年以來,美國從未發生過總統大選年,總統候選人面臨「不能視事(incapacitated)」的處境,1944年的小羅斯福總統也在醫生隱瞞疫情之下成功贏得第四次大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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