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司法院大法官釋字793號解釋宣告《黨產條例》合憲,理律法律事務所所長李念祖13日下午在一場研討會中表示,這個釋憲案出現2個值得反思的問題,一個是大法官釋憲程序中法官的角色到底為何,一個則是民主政治中,如何控制「多數暴力」的問題。李念祖也直指,當不當黨產條例通過後,「不當」就實質轉成了「不法」,他問,「這算不算多數暴力呢?」
李念祖參加「黨產條例釋憲案對民主法治的衝擊:重建還是解構?」研討會,由台大公共事務研究所、理律法律事務所共同主辦。李念祖表示,《黨產條例》是多數民意支持通過的法律,但該條例通過時,悄悄轉變了一個概念,把「不當」轉成了「不法」,把過去多數認為是政治不當、道德意義上的事情,立法之後變成了法律意義上的不法,且可以加以制裁,可以把財產拿走、封鎖。
「國民黨花錢要黨產會同意,如此還有財產、結社自由嗎?」
李念祖指出,該條例目前適用的就僅有國民黨,國民黨現在花每一毛錢要黨產會這個政府機關同意,且它還是其競爭對手。被認為是附隨組織的也要如此,大部分的錢拿走,如此一來還有財產、結社自由嗎?
他稱,民主憲法防止「多數暴力」,採取的「抗多數機制」,他心中的藍本是美國憲法,首先是三權分立,美國讓行政部門和立法部門徹底分開,「多數對抗多數」,除非兩個多數都由同一個政黨掌握才會失靈;其次是參、眾兩院治國,傑佛遜曾問華盛頓為什麼要採兩院制,華盛頓反問為什麼用咖啡杯喝不直接用咖啡壺,原因即是「讓其冷卻一下」,方能入口。
他山之石 美國憲法防止多數暴力採取「抗多數機制」
李念祖指出,第3個抗多數機制,是美國憲法規定國會不可以制定個案立法、不可以溯及既往,民主歷史上最早發生個案立法的,是柏拉圖的《理想國》裡寫到蘇格拉底的遭遇。李稱,793號解釋完全無視於禁止個案立法、溯及既往,認為「有行之惡主體無從主張善意信賴保護,而不適用溯及既往原則」,他指,當被貼上「惡人」標籤時,溯及既往也可以,「你我都千萬不要得罪立法委員。」
至於法官的角色上,李念祖也對比,先前791號釋憲案(刑法通姦罪違憲)的憲法法庭,聲請釋憲的法官17位幾乎全數出席,只有2、3位不在台北而請假,但到了黨產條例釋憲(793號),聲請解釋的7位法官都不出席。
大法官釋憲程序中法官的角色為何?
李念祖對比,前者791號大法官同時邀請法務部、民間學者等等,793號則是大法官把聲請解釋的行政法院法官辦的案件當事人,包含黨產會、原告國民黨等都請到憲法法庭表示意見,他問,若791號做同樣安排,把17位聲請釋憲的法官的個案原告(如檢察官、自訴人)或被告通姦者都請來,這樣法官還會不會出席呢,他指,因為法官面對當事人坐在對面,在大法官面前,好像成為了訴訟的兩造,讓法官的位置其實出現被矮化的情況。
李念祖也提到,後年1月4日將生效的《憲法訴訟法》,憲法法庭也要處理法官聲請釋憲,屆時也會遇到要去安排誰是適當參與程序的機關的問題,793號解釋將影響《憲法訴訟法》怎麼適用,會出現需要重新思考的程序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