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導,曾永權當時在全代會上曾宣示說,要與在凱道抗議的原住民、抗議封爐的香客、陣頭以及抗議年金改革的軍公教站在一起。但曾先生當場很可能還遺漏了:「臺灣宗教團體愛護家庭大聯盟」、「反多元成家反同婚同盟」、「反反核電要用愛發核電同盟」等等之類的抗爭團體吧?
原住民今天所抗議的訴求,其始作俑者,不就是國民黨延續日據留下來的共業所惡化而來的麼?你們能有什麼立場和態度去支援呢?
進步價值向來都跟國民黨無緣
至於其他提及的幾個團體,在人民心中或媒體輿論及學術圈內,都已被歸類為保守、倒退、落伍的價值意念,國民黨卻還依然宣示要選擇跟他們站在一起並公然列為「支援」對象時,請問,誰能再相信,這個已被遺棄的政黨還會有起死回生且重回執政的機遇?
也因此我更好奇,當反核團體或性平團體等等憑恃進步價值理念而上街爭取權益時,國民黨將會持何態度?如果國民黨對於「社會運動」等同於「反抗現政府」,或是說「社會運動」可以強化選民們對該支援政黨的認同與支持,那很可能就是自構陷阱,尤有甚者,不啻就是自掘墳墓了。
社會運動是實現更為高貴目標的一種手段
布魯莫(Herbert Blumer)在與阿佛烈德(Alfred M. Lee)合著的「社會學原理」(A New Outline of the Principle of Sociology)中所定義的:「社會運動可以視為目的在建立新生活秩序的共同企圖。社會運動開始於不安之狀況中,其動機發生,一方面係由於不滿意當時的生活,另一方面則意願並希望有一新的生活秩序。社會運動的發生,即預示一新生活秩序亦將出現。」
或是依據卡瑪倫(Wm. Bruce Camerom)所著「近代社會運動」(Modern Social Movement)一書中所寫道的:「社會運動跟我們的生活有相當重要的關係,或者說,社會運動是實現更為高貴目標的一種手段。」他還說:「凡是社會的事,都跟社會運動有關,社會運動的主要特性是它要求改變社會結構,或把社會之內的控制權重新分配。」
也即是說,任何社會運動的起源都應該是自發性的,而且對於運動所訴求的核心價值必須要具備高度認同感,並相信該一信念乃是「實現更為高貴目標的一種手段。」也因此,任何一場社會運動對於現有體制都必然潛藏著高度可能的顛覆性或革命性。任何政黨一旦貿然介入社會運動,都難免會引發該社運過程中的量變和質變,其變異結果有可能是被政黨的政治目的所迷惑摧毀而瓦解,也很可能政黨無意識地被該一社會運動所綁架和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