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流傳一段聲稱是涉及「旺角衝突」被以暴動罪起訴的18歲香港少女李倩怡的錄音,聲稱選擇「流亡」到台灣。目前人在台灣的她簽證已過期,她的處境將會如何?
近日網路上流傳一段女聲用廣東話讀出聲明的音檔,她自稱:「我是因為參與年初一魚蛋革命被起訴的李倩怡,在審判開庭之前選擇了流亡。」她最後說出錄製時間是2017年8月22日。
她稱政府對「魚蛋革命」的起訴「根本就是一場政治檢控」,她說:「你們可以說我怯、我逃避香港的審判,但在我內心早不相信香港有法治,審判從檢控到起訴,是徹頭徹尾以司法制度為手段,對香港社會運動的鎮壓。」
消息指出李倩怡可能在台灣申請政治庇護。台灣內政部移民署周一(8月28日)回應BBC中文查詢,表示目前李倩怡在台灣的行蹤不明,也沒有向移民署提出政治庇護申請。
至於是否遣返或將李倩怡移交,移民署表示,港澳居民在台灣的行為活動,都依照《香港澳門關係條例》及其他關法令規定辦理。
1. 李倩怡是誰?
香港九龍城裁判法院2016年2月11日公布的控罪書指出,37人被指涉違反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條例第19(2)條,於2016年2月8日至9日凌晨,在旺角一帶與其他人士參與暴動。李倩怡也在名單之中,當時她17歲。
旺角衝突:
2016年2月9 日凌晨,旺角街頭爆發嚴重衝突。事緣警員驅趕在新春期間營業的無牌小販,引起一些民眾不滿。當時有本土派團體 「 本土民主前線 」 成員號召示威者,最後演變警民衝突。
新聞片段可見,示威者曾燃燒雜物、向警員投擲物件,甚至使用磚頭襲擊。衝突期間,一名警員曾向天開槍示警。
無人在旺角衝突中死亡,不過曾有近百名警員及多名記者受傷。
李倩怡被控兩項暴動罪和一項襲警罪,以3000元港幣保釋候審,當時保釋條件沒有禁止她離開香港。
案件原訂於今年1月17日在區域法院再聆訊,但李倩怡並未到庭,法庭即時發出通緝令。
BBC中文聯絡到同案被起訴的本土民主前線成員黃台仰,他表示案件仍在審理中,不便回應李倩怡事件。他提到案件將於2018年1月15日再次審訊。
香港區域法院2017年3月宣判,旺角衝突案中,三名分別為22歲、19歲及32歲被告各判監三年,是17年以來首宗暴動案罪成案例。
2. 為什麼到台灣?
自稱李倩怡的女聲說她選擇「流亡台灣」,是因為預見在三十年內,香港的「一國兩制」將不復存在,只剩下「中國廣東省香港市」,她說:「與其要在我中年時成為中國香港的異鄉人,那不如我先選擇流亡,找一個新自由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