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旺角衝突:黃台仰被起訴暴動罪

2016-02-24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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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訴方反對黃台仰取保,但裁判官批准。(BBC中文網)

公訴方反對黃台仰取保,但裁判官批准。(BBC中文網)

香港警方就大年初二(2月9日)凌晨旺角暴力衝突起訴政團「本土民主前線」的發言人黃台仰暴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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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星期二(2月23日)將黃台仰押往九龍城裁判法院提訊,裁判官批准其以10萬港元交保外出候審,期間禁止出境、禁止踏足旺角指定範圍,並須遵守宵禁令。

發生在2月9日的這起警民衝突由「本土民主前線」等聲援無照小販擺賣小吃,「保護香港特色」的集會演變而成。22歲的黃台仰自衝突後一直沒有露面,直到星期天(21日)於新界元朗天水圍被捕。

衝突中有示威者、警員和新聞記者受傷。香港行政長官梁振英將其定性為「暴亂」,並形容抗議者為「暴徒」。警方至今逮捕了72人,其中46人被起訴暴動罪。

目前案件由辦理黑幫等集團犯罪的「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偵辦,警方表明不排除將逮捕更多人員。

香港旺角衝突一名防暴警察在示威者焚燒的雜物堆前走過(9/2/2016)
警員、記者與示威者等數十人在旺角衝突中受傷。

「本土民主前線」在2014年「雨傘運動」後成立,主張「勇武捍衛本土價值」,不與傳統的泛民主派為伍。親北京輿論將其視為「港獨分子」。

警方星期天在天水圍天晴邨一個住宅單元逮捕黃台仰和一名28歲男子,並檢獲一批化學品、一支伸縮警棍、一枝電磁砲、約53萬港元現金和約100粒懷疑「第一部毒藥」。

香港媒體其後指出,所謂的「第一部毒藥」是壯陽藥威爾剛;化學品可用於合成易燃物甚至爆炸品,但也可用作植物肥料。

至於電磁砲,據《明報》報導,有網民發現發現淘寶網上有售與警方所展示證物相似的「電磁砲」,網頁簡介稱是「科學小玩具」,射程約1.5至2公尺,售價最低為22元人民幣。

旺角衝突發生前,香港媒體拍到黃台仰站在一輛小型客貨車車頂上,利用擴音器呼籲在場的支持者呼朋喚友聲援。他其後曾透過組織發佈一段錄音,稱「寧為玉碎,不作瓦全」。

香港媒體報導,公訴律師在星期二提訊時提出,黃台仰在事件中擔任領導角色,「煽動、唆使群眾衝擊及參與暴動」,有潛逃風險,反對其保釋申請。

但代表黃台仰的大律師反駁,黃台仰已是社會知名人士,警方在衝突過後並未公開找尋其下落,也沒有通緝他,稱其一度躲藏之說有誤導性。

裁判官認為嚴苛的擔保條件可降低其棄保潛逃風險,因而批准擔保,押後至3月22日再次提訊。

(撰稿:葉靖斯 責編:羅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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