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審查《前瞻基礎建設條例》,立法院近日常常挑燈夜戰,台北市勞工局接獲國民黨議員李新檢舉,質疑國會不斷電表決已經侵害立法院員工權利,北市勞檢員30日前往立法院勞檢,發現確有超時工作情事,若立院無合理原因要員工加班,就會依照《勞基法》開罰。
立法院不斷電審查《前瞻條例》,勞工局接獲檢舉,今天前往勞檢。勞檢處科長廖昌永表示,此次稽查對象是技工、工友和駕駛人員,立委、助理和約聘人員並非勞檢對象。此次勞檢發現,立法院25日當天本就有安排晚班員工,但是時間只到晚上12時,有些員工因為表決時間延誤,延後到隔天凌晨1時才能下班,明顯違反《勞基法》勞工一天正常出勤加上加班最多只能12小時的規定。
勞檢處長江明志表示,根據勞檢結果,發現有些清潔人員的確已經超時工作,目前會先把結果送到勞動局,依照法定程序,請立法院說明。勞動局表示,基本上尊重國會自主的權力,但是呼籲立法院可以顧全適用《勞基法》人員的權利,以維護勞工的身心健康。
立法院總務處長蔡衛民表示,立法院絕對會保證員工的工作權利,遵從《勞基法》的規定,每日加班時間不超過4小時,有特別的議事程序會進行輪班,而除了議場工作人員之外,駕駛也會進行輪班,一切依法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