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參眾兩院一致通過《外國公司問責法案》,中概股「集體退市」焦慮加劇

2020-12-03 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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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C中文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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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眾議院本周三(12月2日)全票通過《外國公司問責法案》(The Holding Foreign Companies Accountable Act),該法案要求在美國交易所掛牌上市的外國公司,必須遵守美國的審計標凖,否則將面臨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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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法案針對所有外企,但目前美國監管部門未能有效獲取審計文件的上市公司中,中國公司佔比超九成。

該法案在今年5月已在美國參議院獲得通過。目前兩院都已通過,下一步將呈送白宮,川普總統簽署後將生效成為法律。

法案生效後,將對百餘家中資企業產生影響,其中不少公司已啟動回香港二次上市的流程,以規避新法案對公司的負面影響。

隨著中美貿易持續對峙,外交和科技領域摩擦加劇,新法案引發對全球最大兩個經濟體「金融脫鉤」的擔憂。

《外國公司問責法案》生效後,在美上市的中概股公司被夾在互相衝突的兩國監管層中間。
《外國公司問責法案》生效後,在美上市的中概股公司被夾在互相衝突的兩國監管層中間。

中美監管政策衝突

《外國公司問責法案》規定,如果外國公司連續三年未能通過美國公眾公司會計監督委員會(PCAOB)的審計,將禁止這些外企在美國的任何交易所上市。

美國公眾公司會計監督委員會是2001年美國安然公司欺詐案後設立的機構,對上市公司的審計進行獨立監管,目的是保護投資者的權益。

通常而言,在美國上市的公司都要經過該委員會的審計。不過,這項規定與中國的法律法規相衝突。

會計師事務所在對公司進行審計過程中,將可獲取公司的各類資料,並形成審計工作記錄,這些材料被稱為審計底稿。

中國多項法律法規明確,審計底稿等檔案應當存放在境內,且不得違反相關規定擅自使用任何手段技術傳遞給境外機構或者個人。理由是涉及到國家機密、信息安全和國家主權。

如果境外監管機構(比如美國公眾公司會計監督委員會)要對某家中國公司進行審查,需要得到中國監管層的同意,合作進行審查。

事實上,2013年,中美的證券監管機構簽署了一份合作備忘錄,但即便如此,PCAOB能獲取的審計底稿也極其有限,無法達到對所有上市公司的有效監管。

阻礙美國公眾公司會計監督委員會監管的國家不止中國一個,但考慮到中國的經濟體量和在美上市公司的數量,中概股公司成為美國該委員會不滿的焦點。今年四月,PCAOB公布阻礙財務審計公司向該委員會提供審計文件的上市公司名單中,超過90%為中國公司,其他公司來自包括法國、比利時等國。

《外國公司問責法案》生效後,在美上市的中概股公司被夾在互相衝突的兩國監管層中間。擺在他們眼前的選擇,要麼退市,另尋他地上市;要麼轉換審計事務所,接受美國方面審計;或者接受中美兩層審計,推高審計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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