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咖條款 雙重國籍企業主影響大

2014-06-24 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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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肥咖條款對雙重國籍企業主影響大。(取自網路)

美國肥咖條款對雙重國籍企業主影響大。(取自網路)

美國肥咖條款預計7月1日實施,會計師公會理事長李燕松24日表示,肥咖條款對高所得者影響較大,對中產階級影響小;不過他也說,真正「大咖」的老闆如台積電董事長張忠謀等,應該都有誠實申報,所得在新台幣500萬以上到1、2億間的人,比較可能沒申報,未來將被追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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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肥咖條款對政界的影響,會計師出身的國民黨立委羅淑蕾指出,總統馬英九女兒馬唯中夫婦都具有綠卡,未來也是美國稅局追稅對象,不過如果馬唯中夫婦有誠實申報,就沒這個問題。李燕松說,肥咖對中產階級沒甚麼影響,因為扣掉約12萬美元的海外津貼後,大概也不必繳甚麼稅了。

我國《國籍法》規定雙重國籍者不得擔任公職,在美國實施肥咖條款後,若有政務官具有綠卡或美國籍身分,恐將曝光引發爭議。對此寶華綜合經濟研究院院長梁國源認為,無論有沒有肥咖條款,只要擔任公職就不應該有綠卡或雙重國籍,「應該有道德上的認知,遮遮掩掩的有道德上的瑕疵」。

李燕松表示,台灣有很多人擁有雙重國籍,長期在台居住的美國籍或雙重國籍人數大約60萬人,但受影響的人數則無法得知,如果過去有誠實向美國國稅局申報就沒問題,但若申報不實,就得自首補報,否則會被課很重的罰金,肥咖條款規定追稅可回溯6年,即使放棄美國籍,仍會被追討。

他指出,美國都有持有綠卡或雙重國籍者的資料,尤其是上市櫃公司的老闆、董監事的所得,公開說明書、年報都寫得很清楚,因此大老闆大多都有誠實申報。他建議,肥咖條款實施日期已接近,過去沒有誠實申報的人最好趕快去補辦,「不然會睡不著,不然就不要去美國」,被查到會罰很重。

美國肥咖條款針對持有綠卡、公民權,或者3年內往來美國超過183天以上的「美籍稅務居民」課稅。根據僑委會統計,美國在台的海外僑民共有93萬人(含不長住台灣者),這些人有可能在台灣開戶,有美國籍、或具雙重國籍者,就是未來美國肥咖追稅的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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