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偵辦勞動部前組長游迺文涉貪操縱股價案,今(10日)指揮廉政署展開第3波偵查行動。檢廉11月底原以證人身分傳喚寶佳公司執行長唐楚烈,今天改以被告身分約談唐楚烈到案。
檢廉另以被告身分傳喚寶佳公司投資主管邱裕元、復華投信投資長邱明強、基金經理人劉建賢等人到案說明。
檢廉調查,游迺文自今年7月27日起,與大量持有遠東公司股票的寶佳公司及證券商復華公司人員聯繫、聚餐,並違反由交易員下單規定,直接透過證券商以高於設定的價格買進遠東公司股票,涉嫌操縱股價。
另外,游男自民國101年9月至今年9月間的薪資與每月信用卡費用明顯入不敷出,游男卻能以現金存入個人帳戶金額達新台幣918萬元。其中,游男於今年7月2日至9月8日間,密集存入3至10萬元不等金額。
北檢認為游迺文涉嫌貪污治罪條例、證券交易法操縱股價等罪,11月底指揮廉政署兵分3路搜索,並約談游男到案。檢察官訊問後向台北地院聲押禁見游男獲准。檢廉另以證人身分傳喚唐楚烈、被告身分傳喚邱裕元說明,檢察官訊後將唐楚烈請回,邱裕元30萬元交保。
檢廉過濾卷證後查出,唐楚烈、邱裕元等人去年5月下旬起,疑謀議炒作遠東公司股票,將股價拉抬後,今年4月至7月間計畫賣出遠東公司股票套利,但售出數量不如預期,便聯繫游男,疑企圖利用政府基金接手。
檢廉今天再度展開偵查行動,兵分5路搜索復華公司等地,並以被告身分約談唐楚烈、邱裕元、邱明強、劉建賢等人到案,晚間陸續移送北檢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