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中天後NCC再祭網管法 羅智強曝「帝王查水表條款」:違反可罰百萬罰到死

2020-12-13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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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議員羅智強(中)批評《網際網路視聽服務內容管理法》有如「西廠血滴子」。(資料照,盧逸峰攝)

台北市議員羅智強(中)批評《網際網路視聽服務內容管理法》有如「西廠血滴子」。(資料照,盧逸峰攝)

國家傳播通訊委員會(NCC)不予《中天新聞台》換照,而使《中天》退出有線電視第52頻道,日前NCC臉書專頁分享美國網路平台未盡內容查核之責任而受罰的判例,被解讀為是要開始進行網路言論管制。對此,台北市議員羅智強在臉書發文痛批,NCC正研擬《網際網路視聽服務管理法草案》,要封喉網路上所有還敢對政府説三道四的人,有如「對準網路的血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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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2日公告的《網際網路視聽服務管理法草案》中提到,「為兼顧產業創新發展,擬以抓大放小之精神,採較輕度之自願『登記制』方式,就網際網路視聽服務進行必要事項管理;但為考量公眾視聽權益保護,主管機關得公告一定經營規模以上之網際網路視聽服務提供者應辦理登記,以納入管理,並採取業者自律及公私協力之治理模式,以維護諸如個人資訊、隱私、智慧財產權、兒少身心健康、消費者權益、市場公平競爭等個人與社會法益。」

羅智強指出,NCC在「一定」條件下,如點撃數、使用者等等超過一定數字,而有收取廣告營利(如YouTube廣告分潤)時,就可以強制要求業者登記。數字是多少由NCC說了算;且若未照做,將被開罰50萬元,並得按次連續處罰,白話地説,「就是可以一直罰50萬、50萬、50萬,罰死你。」

《網管法草案》第10條所擬定的「公開揭露服務使用條款」中,第11項是「提供使用者收視之中文字幕,應為正體中文。」羅智強指出,西廠的要求細到字幕必須是正體中文,不可以有簡體字,若違反這條法規,將被罰100萬元,「並得按次連續處罰,就是可以一直罰100萬」。

《網管法草案》第13條中提到,提供網路視聽服務的業者應就「經相關主管機關認定妨害國家安全」、「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妨害兒童或少年身心健康」等3大項目進行內容的分級。而其服務內容級別、防護措施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另外訂定。羅智強將這一條法規形容成「帝王查水表條款」,只要是「NCC西廠」認定的妨害國家安全、妨害公共秩序、善良風俗,「血滴子就會再度射出」,限期內未改善,將祭出最高達100萬元的罰金,「就是可以一直罰100萬、100萬、100萬,罰到你死」。

羅智強痛批「蔡英文,妳夠了沒有?台灣人民和妳有仇嗎?台灣民主妳非要砍的寸草不生妳才甘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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