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局發展本國產業記錄也不佳,否則較離岸風電遠為單純之陸上風電今日也不會為德商英華威所獨霸。目前能源局為鼓勵本國產業訂定之評選作業方式,只會為WTO增添一樁綠能產業官司。一方面要「發展綠能」,一方面又要「發展綠能產業」,必然顧此失彼,極可能落得官司纏身,兩頭落空。
4.減少空污
能源局新聞稿強調離岸風力在冬天可取代火力發電,減少台中地區PM2.5等空污。這也完全是移花接木意圖混淆視聽。民進黨新能源政策明白指出「綠能取代核能」,發展離岸風電等綠能,何嘗是為了取代火力發電?離岸風電根本無法在冬天取代火力發電,被取代之核電也沒有PM2.5等空污,以綠電取代核電減少了什麼空污?
更令人驚懼的是為了推動離岸風電意然「抹黑」火電。能源局明知煤電與核電同為我國基載電力兩大支柱,能源局也明知火力電廠PM2.5排放只佔全國PM2.5排放4%,不思為火電澄清以維護我國合理電力配比,為了推動離岸風電,竟然強拉火電墊背,是否完全違反官府立場與專業道德?
回想個人兩年前參加全國能源會議時能源局準備的「背景資料」是何等專業,今日違反專業之舉止令人極為詫異。當然能源局也許是迫於無奈,但今日能源政策對國家造成的重大傷害數年內即將大白於天下,今日為此一荒謬政策抹脂塗粉的官員,來日有何面目面對全體國民?
由能源局答辯之漏洞百出,各界應更了解在台灣發展離岸風電一無是處,並為國家造成上兆元災難,離岸風電正是「錯誤政策比貪污更可怕」的最可悲案例。
*作者為台灣能源部落格版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