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環保部通過臺中電廠第二期燃氣機組計劃(3到6號機)環評案時有一重要宣布:台中電廠現有5到10號燃煤機組將於2035年提前除役,但除役後不拆除轉備用。提前除役及除役後不拆除都是重大決定,都很值得進一步討論。
首先回顧這6部燃煤機組原先預期之除役時間。臺中電廠現有5到7號3部燃煤機組於1996年同年完工商轉。8、9、10三部機組分別於1997,2005與2006完工商轉。台電燃煤機組都是規劃商轉40年後除役,所以5到7號機組原來預定於2036年除役,8號機於2037年除役。9、10兩部機於2045年及2046年除役。換句話說,5到7號機提前1年除役,8號機提前兩年除役,9、10兩部機更大幅提前10年及11年除役。
燃煤機組提前除役的原因也很簡單,為了降低碳排。但燃煤機組提前除役,只好提前興建燃氣機組補上缺口,必將增加資本支出,導致電價上漲。好像一部轎車原本可用10年,現在用7年就被迫換新,當然造成車主購買新車的經濟壓力。
9、10兩部機當初建廠成本約400億元,原本折舊年限40年,現在縮短為30年,加速折舊造成的損失少說100億元。煤電的碳排並不算在台電頭上而是由用戶以間接排放支付碳費,這6部機組提前除役對台電本身並没有太大好處,折舊年限縮短增加的電費最終還是全民負擔。
要達到2050年淨零排放,每年全球減碳成本是天文數字。國際能源總署IEA曾估算,最大的成本並非新增綠能投資而是為了減碳將價值20兆美元的全球石化能源基礎設施提前除役的成本。臺灣以前並無將能源基礎設施提前除役的先例。現在台電牛刀小試,剛一出手,大家就知道厲害了。
電廠除役後不拆除轉備用令人更為詫異。因各種原因,全球電力機組提前除役不乏先例,但除役而不拆除則是絕無僅有。
因為缺電,去年大林5號機及興達1號機(均為50萬瓩),在除役後不拆除改為緊急備用機組,但不計入每天備轉容量。每日不論什麼供電燈號,台電口袋都偷藏了100萬瓩緊急備用機組,難怪老神在在。
但臺中6部機組除役後不拆除並不只為了應付缺電而是另有深意,考慮的是國安問題。2025年後臺灣成為非核家園,2035年後更進一步提前將臺中燃煤機組全部除役,供電完全依賴靠天吃飯的綠電及燃料儲量最多只能使用2週的燃氣發電,號稱全球供電最危險的國家應不為過。
近兩年共軍圍臺軍演是步步進逼,包圍圈越縮越小,有人稱之為蟒蛇戰法,目的之一即為阻斷臺灣液化天然氣進口造成斷電,逼臺灣不戰而降。賴政府深感此為重大國安問題,故在日前決定核二、三廠除役不拆廠後,現又提出臺中6部機組也同樣除役不拆廠。因燃煤儲量約為兩個月,核能更換一次燃料更能運轉一年半之久。保留燃煤機組與核能機組的主要原因在於破解共軍之蟒蛇戰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