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地檢署上周召開記者會,宣布今年7月24日,海巡署偵防分署高雄查緝隊在恆春外海查獲毛重126公斤,換算市價高達新台幣32億元的第一級毒品海洛因,合計324塊(海洛因磚);8月19日專案小組在海巡署特勤隊(CGASTF)協力下,於高雄瑞豐商圈逮捕此案貨主。查緝影片在記者會中公布,海巡特不僅罕見「上岸」行動,勤務裝備下著個人衣褲情形也罕見曝光,凸顯該隊執勤時的服裝彈性與靈活度,相當特別。
影片畫面顯示,在鎖定一白衣男子後,先由一名身分可能是查緝隊員者,上前設法將人制服,雙方隨即爆發拉扯,扭打同時,4名海巡特勤隊員先後衝上前協助壓制,此時鏡頭距離較遠,無法清楚辨識特勤隊員穿著,直至逮捕後,準備將人押上偵防車時,鏡頭來到車邊,可見隊員頭戴高耳型防護頭盔、著戰術背心,並攜帶Glock手槍在內等武器,基本上就是攻堅、逮捕行動的標配,不過特別的是,在裝備下方,人員穿著個人衣物,和國內軍警單位常被上級統一律定勤務服裝的情況相比,顯得頗為特殊。
一般而言,外界較常看到的軍警特勤隊穿著,都以深藍色、黑色、灰色、迷彩等色系勤務服裝居多,有的具有阻燃材質,有的則是胸前與背後材質較易散熱排汗的「青蛙裝」,基本上就是為了因應勤務差異,藉由不同服裝來滿足所需而已,然而從海巡特此次的情況來看,逮捕毒品走私案的貨主,除了因應此案毒品價高量大,有其程度嚴重性與不確定性,人員內搭個人服裝,亦可發揮隱蔽、低調特性,而以特勤隊專業與經驗判斷,壓制時會有大動作,因此也都會挑選機能性強、方便活動的衣褲,甚至是鞋子來穿著,整體而言,就是一種對應勤務的彈性。
近年維安隊、北市特亦曾有過
還有一種著個人衣褲出勤的情形,即是該單位有緊急召回的機制,也就是人員即使休假在外,但當有狀況發生,除了在營隊員趕赴處理,休假者接獲通知後,亦得立刻從休假地趕赴現場,這個時候就會出現隊員內著個人服裝,但外面穿戴防護裝備、武器的景況。這幾年在警察系統的保一總隊「維安特勤隊」(NPASOG)反恐演習中曾經出現,雖然僅在預演階段驚鴻一瞥,正式當天又穿回制式勤務服,仍可推知這項做法應該存在。
除海巡特、維安特外,屬地方性的霹靂小組亦曾出現此一概念,例如在台北市警察局公布的攻堅影像中,就能看到所屬刑大特勤中隊同樣以個人衣褲、外罩勤務裝備的方式,對不法份子所在之大樓、房間進行破門突入、衝入屋內壓制等景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