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招是請求廢除農舍政策,二十年前國民黨為了選舉為禍農地,竟開發農地建房,看似好像優惠農民建低價房,實則為禍農地又不見得農舍有多便宜,我國若為解決住房不足,只要開放容積管制與配套開設立體道路即可,沒有必要助長不動產業炒農地的惡現象。
第七招是改正財劃法,地方政府財源依靠不動產三稅,唯有其他稅如德國一般提升分配給地方的比例增加,而且應如日本、英國等對較有錢的地方政府如台北市政府減少分配甚至取消分配,增加其他地區分配,這樣才可能解決城鄉失衡與依靠不動產三稅。
筆者不贊同採美國的不動產重稅,而偏向德國輕稅,並不是有特殊意識傾向,實是稅本是政府收入來源,如果若政府並不像美國因軍武等因素非常缺錢,無必要採重稅,而且如前所述,德國採的是更直接介入的控制租金制,我國假漲價歸公之名浪費人力不去控制租金,造成房價與租金不減反增,不管是採哪一種不動產稅都會轉嫁,只是或多或少而已,陳國樑老師之言並不可信,這樣堅持地政、財政系所來自美國的舊有鬼話有何意義呢?
我知道我並不是個咖,並不會有人採納,但希望天可憐見,解決浪費農地、解決高房價問題、解決游資問題與gdp停滯不前問題,使我國再造。我國說好想贏韓國,但卻不如韓國努力打房,這種法制水準跟行政水準,我國無望追上韓國gdp。
當然,筆者家中為農夫家族,不動產數十年來也漲了,這樣好像有點數典忘祖,但我對父親說,同樣的錢拿去股市或投資新創賺得會比炒地皮多,為什麼非炒地皮不可呢?請三思吧。
*作者為政治大學法研所碩士班公法組畢業,現職為農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