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就作為圖書館界的一員,就此事件,及近期「穿裙子的男孩」、「國王與國王」、「等爸爸回家」等書,遭圖書館下架的作法,筆者呼籲中華民國圖書館學會應發表聲明,主張捍衛學術自由、資訊平權的立場,反對任何的審查機制和作法。
筆者學習的過程中,一直服膺美國憲法第一條修正案,「禁止美國國會制訂任何法律以確立國教、妨礙宗教自由、剝奪言論自由、侵犯新聞自由與集會自由、干擾或禁止向政府請願的權利」的理念。而美國圖書館學會的「圖書館權利宣言」更指出:
- 圖書館當為其所服務之社區團體,提供能合乎大眾興趣、資訊和娛樂需求的圖書資料,作者的來歷、背景、觀點等,不得影響資料之是否被收納。
- 圖書館對於當前或歷史性論題,都應該提供各種不同觀點與立場的相關資料,不得偏重一方。
- 不得受任何朋黨或教條左右,以致撤銷或阻擋資料之展示流通。
- 在執行其供應資訊和娛樂的功能之際,圖書館更當力拒任何類型的檢查和干預,並須和一切相關團體與個人密切合作,以抗拒任何削減發表自由和接觸意見觀點自由之企圖。
- 個人不得為其年齡、觀點及來歷背景等因素,而被否決其使用圖書館的權利。
- 圖書館於提供展覽或集會空間時,務使機會均等,不得因申請者之信仰或其他性質之歸屬情況(如政黨或社團等)而有差別待遇。
圖書館本來就是思想自由的橋頭堡,應該不受任何干涉地收集及散播多元的資訊,張揚公共領域的理想。最近很多案例,及華藝發生的資料庫爭議,中華民國圖書館學會理當出來發聲,捍衛思想自由及資訊平權的底線。
*作者為世新大學資訊傳播學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