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AM大廠美光(Micron)科技集團去年收購「華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卻發現內部工程師被中國半導體科技產業挖角,涉嫌帶走公司機密文件。桃園地檢署介入偵辦後,2月指揮桃園市調查處搜索並約談5名華亞科技前高階主管,全案依違反《營業秘密法》、《著作權法》、《刑法》將5人提起公訴。
起訴書指出,華亞科技原為上市公司,主要營業項目均為DRAM(動態隨機存取記憶體、Dynamic Random Access Memory)半導體晶圓代工服務,去年12月6日由美光以新台幣1300億元收購。
然而,中國近年強力發展半導體科技,積極向台灣相關產業公司挖角。被起訴的46歲張建國、47歲范振航、40歲陳嘉亨、41歲張永明、46歲張慧銘原為華亞科技員工,擔任經理級以上職務。去年9月至11月間,他們在公司被收購後陸續離職,轉往中國晶圓科技任職。
手機偷拍、紙本列印技術機密 赴中5人每月待遇上看20萬
起訴書還提到,5人在離職前未經公司主管同意,違反公司資訊安全、員工保密協定等規定,以手機拍攝和紙本列印等方式,重製華亞科技無塵室維護運作。不只如此,華亞科基機密以上等級的營業秘密,5人離職後仍持有這些資料。范振航更於在職期間,使用手機拍攝機密資料並以網路傳送等方式傳至中國。據了解,張男等人被挖角至中國後,每月至少可領取20萬的月薪報酬。
桃園地檢署接獲檢舉後,指派企業犯罪專組主任檢察官張書華、檢察官陳貞卉偵辦,2月指揮桃園市調查處搜索並約談張男等5人。全案偵結以違反《營業秘密法》、《著作權法》及《刑法》將5人起訴,同時依5人薪資及犯罪所得向法院聲請宣告追徵價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