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連續9年調高國防經費為哪樁?因應中國航母威脅,持續研發「航母殺手」高速滑空彈

2021-01-06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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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領導人習近平。(美聯社)
中國領導人習近平。(美聯社)

改良後的防區外飛彈可能擊中沖繩西南部島鏈(包含釣魚台列嶼)周圍的敵艦。日本防衛大臣岸信夫、同時是前首相安倍的胞弟表示:「該地區的安全情況變得更加嚴峻,我們必須作出適當反應。」岸信夫所指的是,過去一年來,中國在有主權爭議的釣魚台列嶼周圍頻頻有大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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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攻為守,算攻還是守?

至於針對北韓的軍事威脅,日本正在開發打造兩艘神盾護衛艦與一艘潛艦,以加強與美軍合作的海防系統。這個以海軍為基礎的防禦系統,能夠代替已被取消的陸基神盾系統(イージス弾道ミサイル防衛システム),新的護衛艦將配備有更強大的雷達系統,以因應北韓的飛彈威脅。

川金會、美韓關係。川普與金正恩。(美聯社)
川金會、美韓關係。川普與金正恩。(美聯社)

不過,這項新的國防計畫,也引發長程飛彈是否合憲的爭議。日本於戰後實施的新憲法放棄一切戰爭行為,僅保有自我防衛的基本國防軍備(如「自衛隊」形式),也因而得名「和平憲法」。 不過,一直以來無法取得共識的是「以襲擊進行預防性防禦」是否在憲法的容許範圍之內?

早在1956年,日本的政治家就與憲法專家就此事交換意見,日本若以飛彈攻擊他國以進行「預防性防禦」是否合法。當時首相鳩山一郎發表了一句名言:「憲法的意思當然不是叫我們只是坐在那裡等死。」不過依目前的情況看來,若日本對北韓進行「先發制人攻擊」,所將引發的問題恐怕不只此行動是否違憲,更有可能在此區域引發更複雜的軍事衝突。

日本海上自衛隊霧島號神盾驅逐艦。(美聯社)
日本海上自衛隊霧島號神盾驅逐艦。(美聯社)

可能破壞美日「劍與盾」軍事分工?

在此戰後和平憲法的憲政框架下,日本與美國於1960年簽訂《美日安保條約》,確立了兩國之間安全互助的關係(即將一國受到的攻擊認定為對另一國的危害、共同維持與發展武力以聯合抵禦武裝攻擊)。由於日本憲法第9條明文禁止派遣軍事部隊至海外,到目前為止,外界普遍認為美日合作是基於所謂「盾與劍」原則。也就是,日方為防禦之「盾」,而駐紮在日本的55,000名美軍則為可以對敵人發動攻擊的「劍」。

對於2021財年的國防預算之影響,專家和軍方一致認為,日本擁有中遠程飛彈恐將影響與美國長久以來的分工模式。 《紐約時報》新加坡國際戰略研究所的安全專家格雷厄姆(Euan Graham)說:「不過這種範例早已在多年前就消失了。」無論如何,日本新的國防計畫所涉及的不只是國內預算如何分配的問題,更牽涉到東北亞的區域安全、乃至於美國在東亞地區的軍事部署。不過這項預算案仍須經國會同意,批准後方會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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