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探監,我要進中國,而且是每一周!」李明哲9月11日於岳陽法庭遭審判後就再度失蹤,其妻李凈瑜與李明哲救援大隊於今(27)日發表聲明,探監是人類自古以來的權益,中國不應任意剝奪。李凈瑜哽咽表示,希望能去探監,而且頻率是「每一周都要去看李明哲,直到李明哲自由返台的那天」。
中國為聯合國會員國 李明哲「失蹤」嚴重違反人權
李凈瑜的台胞證早於4月10日被中國強制註銷,至今仍無法自由進出中國,更不用說她根本不知道李明哲被關押於何處、無法見他一面。
對此,服務於人權公約施行聯盟的黃怡碧表示,探監是家屬自古以來的權利,聯合國也於1995、2001年做出「曼德拉規則」保護囚犯權益,中國作為聯合國會員國,本應遵守這兩項約束。
而黃怡碧與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邱伊翎前往聯合國失蹤小組報告時,該組織也高度重視李明哲被移監卻無聲無息、形同「失蹤」的問題。黃怡碧強調,中國雖未批准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但有簽署,如今中國對李明哲所作所為已違反「任意逮捕」這項最嚴重的罪行之一,她呼籲人們應重視這項問題。
「中國只會上演黃色劇場」 李凈瑜:以為我會崩潰、閉嘴嗎?
李凈瑜也於記者會上宣讀近600字的聲明,痛斥中國政府不願面對剝奪人權的問題,只會不斷上演「黃色劇場」、企圖轉移焦點。李凈瑜強調,「極權恐怖統治最大特徵之一,就是他所欲呈現給人民看的事實永遠不是真相」,對於與蕭逸民的照片,她不屑解釋。
「丟兩張照片、一段影片,就想讓我崩潰、以為我會閉嘴嗎?我今天就是要站出來大聲說:我不會!」李凈瑜強調,她會擦乾眼淚,戰鬥到李明哲真正自由返台的那天,台灣人經歷兩蔣戒嚴恐怖統治近半個世紀,並非什麼也沒學到,學到的是「反抗者及其家屬,沒有別的本事,永不屈服而已。」
而李明哲救援大隊亦聲明,中國以這般手法抹黑家屬,恰恰證明他們這次抓捕李明哲於法於理都站不住腳。救援大隊與李凈瑜皆希望中國正視問題,別再轉移焦點逃避。
李凈瑜聲明全文:
首先,陸委會表示「應該要將關注的重點回歸到李明哲案的後續發展。」我表示認同,同時也呼籲中國政府不要再上演「黃色劇場」,企圖扭轉世人的焦點。
此時此刻我必須重申:「自古以來探監是囚犯與家屬天生的權利,不可剝奪。」請給我探視李明哲的權利,直到李明哲自由返台的那天。
我沒有被打倒,我也不會被打倒。丟兩張照片,一段影片,就想讓我崩潰,以為我會閉嘴嗎?我今天就是要站出來大聲說:「我不會」。我擦乾眼淚,我咬緊牙根,我會繼續戰鬥到李明哲真正自由的那一天。
極權恐怖統治最大特徵之一,就是他所欲呈現給人民看的事實永遠不是真相。我用雙手拉住蕭逸民的手,拉三秒或拉三分鐘,可以有幾百個種情況,坦白講,這也不干任何人的事,我甚至不屑解釋。
但,堂堂一個大中國政權,逮捕一個外國人177天。不照法律、不照程序、不遵守人權公約、不正式通知家屬、不給探監、也不理會文明社會的請求……
這些,等中國都說明清楚了,我自然也會說明為何拉住司改會蕭逸民的手,是在多少特務跟監、監視、包圍的情況下,是在什麼樣的街道、場合……
何況,濫行逮捕李明哲是侵犯人權的國家罪行。二、三張跟監相片只是私人、私事,干卿何事?
我必須強悍地說:這種不道德、猥瑣、邪惡的打壓手法擊垮不了台灣政治良心犯的家屬,只會讓我們勾起兩蔣威權統治下的恐怖記憶。
我們台灣人歷經兩蔣獨裁恐怖統治近半個世紀,不是什麼都沒有學會、學到的。
反抗者及其家屬,沒有別的本事,永不屈服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