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1月6日的選舉人票認證後,拜登當選美國總統已無懸念,但當天國會大廈的川粉入侵卻讓即將卸任的川普眾叛親離,除了看不下去的白宮幕僚與內閣重臣紛紛辭職,美國政界也開始醞釀再次彈劾川普、甚至動用憲法第二十五條第四項宣告「總統已無法執行職務」。然而不到十天後川普就要離開白宮,還有必要大費周章組織彈劾案嗎?耶魯大學的政治學教授加斯頓認為「當然有必要」,因為此舉關係到美國憲政基石之一的權力分立。
從四年前入主白宮開始,川普就如同對美國民主法治的一場艱難試煉。雖然他也常把「法律與秩序」(law and order)掛在嘴邊,但這就如去年6月動用武力排除白宮外的和平示威者,只為了他能信步走到對街的聖約翰公會教堂拿著聖經擺拍,這位保守派總統口中的「法律」談不上什麼崇高理念,似乎就是透過壓制維繫秩序、彰顯強權。但當川普面對敗選,他卻又持續煽動支持者「不可接受選舉舞弊」,入侵國會的暴民最終慘遭國民兵武力鎮壓排除,成為「法律秩序論」難堪的另類例證,他此時又矢口不提自己曾要求支持者「勇敢前進國會」壓迫「軟弱的議員」,終至遭到社群媒體全面噤聲的羞辱下場。
1月6日在國會山莊發生的暴民入侵事件,雖然沒有真的阻止選舉人票的認證工作,但五條人命與國會大廈一度遭到攻佔的國際笑柄,也讓四年來不斷藐視制度、操弄事實的川普,終於踢到超級大鐵板。就在拜登新政府上台之前,美國政治衍生出一個問題:需要對即將卸任的美國總統彈劾免職嗎?《紐約時報》10日刊出耶魯大學政治學教授、同時也是人文學科計畫主席的加斯頓(Bryan Garsten)投書。加斯頓指出,川普煽動暴亂的行為已經違反了美國憲法的權力分立原則、威脅到共和國的存續,國會必須透過將其彈劾免職維護自身尊嚴。
加斯頓認為,讓川普當完最後任期確實是一個頗為吸引人的選擇。畢竟什麼都不做,川普其實還是得交出權力、離開白宮,加上他在任內已經被彈劾過,只是在當時被共和黨所掌控的參院免職審判逃過一劫。雖然民主黨在參議院已經過半(加上副總統的關鍵投票),但美國憲法規定,擁有一百個席位的參議院對遭彈劾總統的免職審判,必須達到超過三分之二的票數(至少67票),才能判定總統有罪下台,讓川普被彈劾免職的目標依舊難以達成。
曾遭眾院彈劾,但最後逃過免職的川普
聯邦眾議院議長裴洛西(Nancy Pelosi)2019年9月24日宣布啟動彈劾調查,美國國會展開一連串聽證會,揭露更多川普施壓烏克蘭的細節。眾院於2019年12月18日,以230票對197票、229票對198票通過濫用職權、妨礙國會調查等兩項彈劾條款(articles of impeachment),讓川普成為繼1868年強森總統、1999年柯林頓總統之後,美國史上第3位遭國會彈劾的總統。
2020年2月5日,美國聯邦參議院就彈劾川普總統的兩項條款進行投票:先以52票對48票判定川普並未濫用職權、再以53票對47票判定總統沒有妨礙國會調查,川普一如預期,在共和黨掌控過半議席的參院全身而退,最後在免職審判中逃過一劫。
不過加斯頓在這篇投書中指出,川普對川粉攻佔國會的煽動,其實已經違反了架構美國憲法的基本原則。因為川普並不單單是一個極右派的意見領袖,而是聯邦政府分立的三權之一,他竟然煽動民眾襲擊聯邦政府的另一個分支,此舉除了威脅美國政治權力的和平過渡,更從根本上違反了權力分立。行政權的最高官員竟支持攜帶武器的民眾圍攻、入侵、佔領國會大廈,暴力恐嚇參眾兩院議員不得行使權力,甚至挑明了將擔任參院議長的副總統彭斯作為針對性的目標,這當然具體侵犯了國會的憲政權力。